题目
[单选题]下列关于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的规定,表述错误的是(  )。
  • A.环境保护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
  • B.纳税人跨区域排放应税污染物,税务机关对税收征收管辖有争议的,由争议各方按照有利于征收管理的原则协商解决
  • C.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 D.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年申报缴纳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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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3年税务师《税法(I)》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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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车辆购置税的规定,正确的是(  )。

  • A.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为关税完税价格
  • B.受赠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为同类车辆最低销售价格
  • C.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
  • D.自产自用应税车辆无须缴纳车辆购置税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征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为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如果进口车辆是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卡车、货车等,则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选项B,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以下顺序确定:(1)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2)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参照同类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其计税价格;(3)原车辆所有人为车辆生产或者销售企业,未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按照车辆生产或者销售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无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选项D,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车辆配置序列号相同的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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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关于增值税出口退税,正确的是(  )

  • A.纳税人提供零税率服务,适用简易计税的,可适用免抵退政策
  • B.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劳务,未分开报关、核算的,从低适用退税率
  • C.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离岸价确定
  • D.出口企业既适用增值税免抵退,也适用即征即退,增值税即征即退可参与免抵退计算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选项C,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选项D,出口企业既有适用增值税免抵退项目,也有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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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属于减免税基本形式的有(  )。
  • A.税额式减免
  • B.税率式减免
  • C.加计式减免
  • D.税基式减免
  • E.特定式减免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减免税基本形式包括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税额式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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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某锡矿开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自采锡矿原矿3000吨,取得不含税金额6000万元;将自产锡矿原矿5000吨用于加工选矿4500吨,当月销售选矿400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00万元。

(2)外购锡矿原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800万元,将其与自采的锡矿原矿混合并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900万元。

(3)外购锡矿原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3000万元,将其与自采锡矿原矿加工成选矿出售,取得不含税金额8500万元。

(4)外购锡矿选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3500万元,将其与自产锡矿选矿混合并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200万元。

(5)开采锡矿过程中伴采锌矿原矿用于抵偿甲企业货款,该批锌矿原矿开采成本为280万元,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

已知:当地省级政府规定锡矿原矿和选矿资源税税率分别为税率5%和4.5%;锌矿原矿资源税税率6%、成本利润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业务(1)应纳资源税=6000×5%+12000×4.5%=840(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业务(2)应纳资源税=(4900-1800)×5%=155(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业务(3)应纳资源税=(8500-3000×5%÷4.5%)×4.5%=232.5(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业务(4)应纳资源税=(7200-3500)×4.5%=166.5(万元);业务(5)应纳资源税=280×(1+10%)÷(1-6%)×6%=19.66(万元);合计应纳资源税=840+155+232.5+166.5+19.66=1413.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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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发生业务如下:

(1)销售自行开发的住宅项目(2020年开工建造)6000平方米,取得含税销售额12000万元,该住宅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为20000平方米,对应的土地出让金总额为19600万元,购进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相关税费588万元,并取得符合规定的相关票据。

(2)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款价税合计3000万元,支付房地产经纪公司销售费用价税合计270万元,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方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3)将两年前自行开发的写字楼装修并用于创办共享工作空间,当月支付小规模纳税人装修费价税合计1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91万元。

(4)取得共享工作空间租赁收入价税合计200万元,物业管理收入价税合计50万元。

(5)报销员工差旅费,报销票据类型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为:餐饮普通发票0.3万元、酒店住宿增值税专用发票4万元、网约车旅客运输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0.9万元(开票方选择简易计税)、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15万元(含机场建设费0.75万元),以上票据均由一般纳税人开具。另有出租车发票1.5万元。

已知:企业取得上述有关票据均符合规定,需勾选的已在当月勾选抵扣进项税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9%);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支付的土地价款。(2)业务(1)增值税销项税额=(12000-6000÷20000×19600)÷(1+9%)×9%=505.32(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合计=3000÷(1+9%)×9%+270÷(1+6%)×6%+2.91=265.90(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1)购进餐饮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2)购进住宿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3)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可抵扣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取得出租车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4)业务(5)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4÷(1+6%)×6%+0.9÷(1+3%)×3%+(15-0.75)÷(1+9%)×9%=1.43(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1)业务(4)的销项税额=200÷(1+9%)×9%+50÷(1+6%)×6%=19.34(万元)。(2)当月应纳增值税=(505.32+19.34)-(265.90+1.43)=257.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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