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选项B、E,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选项C,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选项A、C,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生效。本案例中甲乙买卖合同、甲丙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选项B、D,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转让人转让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所有权,受让人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占有,虽未经登记,但转让人的债权人主张其为上述“善意第三人”的,不予支持,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例中,虽然甲乙双方未办理过户登记,但不影响合同效力,也不影响乙通过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甲又将该车卖给丙,构成无权处分。无权处分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因为丙不属于善意第三人,则不得通过善意取得获得汽车所有权。

下列关于继承、继承人和继承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A,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选项B,身份属于不得继承的财产。
选项C,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根据《破产法》规定,下列关于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认定及清偿原则中,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A,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属于破产费用。
选项B,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选项C,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共益债务。
选项D,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享有优先于其他债权的受偿权,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下列关于行政复议参加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A,合伙企业,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
选项B,申请人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包括国人、无国籍人。
选项E,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