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B、C,3月15日,甲为丙在房屋上设立居住权时,并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仍属于甲,甲属于有权处分,不构成善意取得。
选项D,3月15日居住权设立在先,3月20日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在后,所以乙不能基于其对房屋的所有权而请求丙返还占有、搬出房屋。
选项A、E,民事权利的继受取得方式分为转移型继受取得和创设型继受取得。前者是权利原封不动地自前手转移至后手(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后者权利前手对其权利予以权能分高的结果(丙继受取得居住权)。


选项A、C,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选项B,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7岁的乙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选项D,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乙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但甲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有重大过失,不能认定为善意,因此不构成表见代理。狭义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直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直系血亲除自然血亲外,还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A,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选项B、E,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选项C,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