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D,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选项B,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选项C,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选项A、C,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选项B,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7岁的乙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选项D,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选项A、B,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该规定对抵押合同中“绝押条款”的效力作出了明确限定:只发生担保物权效力,而不发生抵押财产所有权转移效力。
选项C、D,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刑法》规定,下列犯罪中不得假释的有( )。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物权变动中,无须登记即可生效的有( )。
选项B,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选项D,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风华公司于2009年4月30日成立,主营陶瓷购销业务,赵某为股东并任总经理,同时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徐某任会计主管,李某任出纳。赵某为了少缴税款,与徐某面议,徐某提出采取隐瞒收入的方法逃税,赵某同意。
2014年4月,税务局稽查局在对风华公司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遂展开稽查。稽查的结果是:2011年纳税年度,风华公司通过隐瞒主营业务收入,少缴增值税4万元,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额的10%;2012年纳税年度以同样方法少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30万元,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额的20%;2013年纳税年度又以同样方法少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60万元,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额的25%。以上共计少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94万元,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22%。经查:风华公司自2009年4月至2014年4月,没有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也未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经税务局稽查局依法下达追缴通知,风华公司补缴税款94万元,按规定缴纳滞纳金并接受处罚,缴纳罚款188万元。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逃避缴纳税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本题中纳税人逃税数额虽达到起刑标准,但经税务局稽查局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风华公司补缴税款,按规定缴纳滞纳金并接受处罚,并且风华公司没有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也未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所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选项B、D,《刑法修正案(七)》将“偷税”修改为“逃税”后,现《刑法》中已无“偷税罪”罪名。
选项A、D、E,纳税人的逃税数额达到起刑标准,若不补缴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罚款处罚的,将以逃税罪追究刑事责任,税务局稽查局应向公安机关移送该涉嫌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