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3月6日,个体企业主甲以其一套生产设备抵押向乙借款30万元,双方在抵押合同中约定,若甲不能清偿到期借款及利息,抵押的生产设备即归乙所有。3月9日,双方办理了抵押权登记,半年后借款到期,甲无力偿还,下列关于甲乙抵押合同效力和抵押权设立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乙的抵押权因抵押合同存在“绝押条款”而未能设立
  • B.甲乙抵押合同因存在“绝押条款”而无效
  • C.3月6日,自抵押合同生效时乙的抵押权设立
  • D.3月9日,自抵押权登记完成时乙取得抵押权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B,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该规定对抵押合同中“绝押条款”的效力作出了明确限定:只发生担保物权效力,而不发生抵押财产所有权转移效力。

选项C、D,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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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3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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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的条件之一是(  )。
  • A.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 B.因辞职而中断就业
  • C.有求职需求但未办理失业登记
  • D.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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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行政许可撤销和注销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行政机关可以注销超越法定职权作出的行政许可
  • B.撤销和注销的法律效力相同
  • C.撤销属于程序性行为,注销属于实体性行为
  • D.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有权撤销行政许可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选项D),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选项A);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选项B、C,撤销与注销是不同的行政行为。撤销,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取消已作出并已开始生效的行政许可行为的效力,使其从成立时起就丧失效力。撤销与许可行为的合法有效相对应,该许可有瑕疵,撤销属于实体性行为。注销,是指行政机关基于特定情况的出现,依法消灭已颁发的行政许可证件之效力的行为,是由于许可的实质效力已不存在而依法取消该许可的形式效力的行为。注销只是手续办理问题,它与颁发许可相对应,该许可或有瑕疵,或无瑕疵。注销属于程序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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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收养关系解除的法律后果的表述,正确的是(  )。
  • A.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 B.养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受收养关系解除的影响
  • C.未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 D.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能恢复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选项B、C、D,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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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损害事实中,乙可以请求甲进行赔偿的行为有(  )。

  • A.甲落水,乙因施救造成自己手表损坏
  • B.甲施工失误砍断供电电缆,乙因此停工遭受损失
  • C.乙晨跑时晕倒,路过的医生甲对其进行心肺复苏压断其两根肋骨
  • D.为躲避横穿马路的骑车人,甲紧急扭转方向盘撞到乙的汽车
  • E.甲酒店前台工作人员因管理不当丢失乙的行李
答案解析
答案: B,E
答案解析:

选项A,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选项B,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选项C,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选项D,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选项E,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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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1986年3月10日,刘沧海(被继承人)与葛丽娟登记结婚。1994年4月12日,刘沧海与葛丽娟从某医院抱养刘欣颖,医院为刘欣颖开具出生证明。嗣后,刘沧海与葛丽娟为刘欣颖办理收养和户籍登记。2000年7月,刘沧海与葛丽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年9月,法院判决刘沧海与葛丽娟离婚,将原夫妻共同财产中位于甲区海港路3号的房屋判归葛丽娟所有。刘欣颖由葛丽娟抚养并独自承担抚育费。2002年2月,刘沧海与何燕结婚,次年生子刘小涛。2016年10月4日,刘沧海因交通事故死亡,刘沧海之父已于2016年5月死亡,母亲季海霞由刘沧海胞弟刘沧山照料生活。

2017年7月,刘欣颖以何燕、刘小涛、季海霞为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依法继承刘沧海遗产,法院表明刘沧海名下财产两项1)甲区海港路3号房屋一套(刘沧海与葛丽娟离婚后未办理房产变更登记);(2)乙区理想路123号房屋一套,该房屋于2007年5月购买。另外查明,何名下婚后存款80万元、交通事故赔偿款23万元、抚恤金5万元。

2017年8月23日,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季海霞行为能力进行鉴定,鉴定季海霞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选项A亲属,是指因婚姻、血缘或者法律拟制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刘欣颖与何燕之间未形成抚养关系,不构成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属于近亲属。

选项B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本题中,刘欣颖属于收养的子女,不属于非婚生子女。

选项CE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产生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

选项D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本题中,刘欣颖与刘小涛属于养姐弟关系。

[要求2]
答案解析:

选项A、B、E,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指定的遗产管理人死亡、终止、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存在其他无法继续履行遗产管理职责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本人的申请另行指定遗产管理人。故可得知遗产管理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选项C,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葛丽娟作为刘沧海前妻,并不属于该遗产继承的利害关系人。

选项D,遗产管理人有权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要求3]
答案解析:

选项A、B,乙区理想路123号房屋(为何燕与刘沧海婚后购买)与婚后存款8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本题中,理想路1/2产权和40万元存款属于刘沧海遗产。

选项C、E,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交通事故赔偿款与抚恤金均产生于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

选项D,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本题中,法院判决生效时,葛丽娟即取得了甲区海港路3号房屋的所有权,不属于刘沧海的遗产。

[要求4]
答案解析: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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