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纳税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简易注销后,下列属于免于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的情形有(  )。
  • A.未设置账簿的
  • B.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 C.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 D.未取得收入的
  • E.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且没有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的
答案解析
答案: B,E
答案解析:

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于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2)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且没有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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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3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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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房地产开发企业 2023 年申报缴纳应预缴的土地增值税时,使用的申报表是(  )。
  • A.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表
  • B.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 C.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 D.土地增值税税源明细表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2023年申报缴纳应预缴的土地增值税时使用的申报表是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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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以下证据资料不得作为涉税鉴证依据的有(  )。
  • A.以审阅、查阅换取的证据材料
  • B.

    以偷拍、偷录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证据材料

  • C.无正当理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
  • D.以检查盘点获取的证据材料
  • E.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答案解析
答案: B,C,E
答案解析:

下列证据材料不得作为鉴证依据:

1)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2)以偷拍、偷录和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选项B)

3)以利诱、欺诈、胁迫和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选项E)

4)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选项C)

5)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复制品;

6)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

7)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8)不具备合法性、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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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属于“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税种有(  )。
  • A.城市维护建设税
  • B.城镇土地使用税
  • C.契税
  • D.耕地占用税
  • E.房产税
答案解析
答案: A,B,D,E
答案解析:

“六税两费”是指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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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简答题]

个体户小张从事文具零售,系小规模纳税人,其经营业务均适用 3% 征收率,2023年度选择按月缴纳增值税。小张 1 月、2 月、3 月份取得的不含税销售额分别是 40 000元、110 000 元、130 000 元。其中 3 月份有一笔业务开具了一张金额为 50 000 元,税额 1500 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发票无法追回。

(1)分别计算各月应缴纳增值税是多少?

(2)若小张选择按季度缴纳增值税,则第一季度应缴纳的增值税是多少?

(3)由于按月和按季度缴纳增值税存在差异,小张根据实际经营业务,是否可以从第二季度开始选择按季度缴纳增值税?请简述理由。

(4)若小张的经营业务销售额超过了免征增值税标准,改为享受减免增值税优惠政策,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征收率)是多少,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

(1)

1月:不含税销售额40000元<100000元,免征增值税,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2月:不含税销售额110000元>100000元,不免征增值税,应缴纳增值税=110000×1%=1100(元)。

3月:不含税销售额130000元>100000元,不免征增值税,应缴纳增值税=1500+(130000-50000)×1%=2300(元)。

(2)假设选择按季度缴纳增值税,2023年第一季度不含税销售额合计280000元(40000+110000+130000)<300000元,除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销售额,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

综上,2023年第一季度应缴纳增值税1500元。

(3)不可以。

理由: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4)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征收率是1%,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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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某集成电路业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属于清单内列举的企业。该企业 2023 年度增值税(  )。
  • A.按 5% 加计抵减
  • B.按 10% 加计抵减
  • C.按 15% 加计抵减
  • D.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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