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本题15分)2023年4月4日,甲公司从乙银行借款80万元,用于购置A型号自行车1000辆,借款期限自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6月4日,并以价值90万元的自有房屋一套为乙银行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乙银行与丙公司签订书面保证合同,约定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自行车价格上调,甲公司于4月5日,又向乙银行追加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4月5日至2023年6月4日。丙公司对追加借款事项并不知情。4月7日,甲公司与自行车生产商丁公司正式签署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丁公司为甲公司提供A型号自行车1000辆,总价100万元,甲公司应于4月9日、4月20日分别支付价款50万元,丁公司应于4月16日、4月27日分别交付A型号自行车500辆。双方未就自行车质量问题作出约定。4月9日,甲公司向丁公司支付第一期自行车价款50万元。4月16日,丁公司交付A型号自行车500辆。甲公司在验货时发现该批自行车存在严重质量瑕疵,非经维修无法符合使用要求。4月18日,甲公司表示同意收货,但要求丁公司减少价款,被丁公司拒绝。理由是:第一,双方未就自行车的质量要求作出约定;第二,即使自行车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也只能就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要求赔偿。4月20日,丁公司请求甲公司支付第二期自行车价款50万元,甲公司调查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没有能力履行合同,遂告知丁公司暂不履行合同并要求丁公司在15天内提供具有足够履约能力的保证,丁公司未予理会。5月6日,丁公司发函告知甲公司:如果再不付款,将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公司违约。甲公司收到函件后,了解到丁公司经营状况继续恶化,便通知丁公司解除未交付的500辆自行车买卖合同。5月20日,甲公司隐瞒已受领的500辆自行车的质量瑕疵,将该批自行车以30万元卖与戊公司,约定6月30日付款交货,5月25日,庚公司告知甲公司,愿以35万元购买上述500辆自行车。5月30日,甲公司以自己隐瞒质量瑕疵为由,主张撤销与戊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6月4日,甲公司无力偿还乙银行两笔贷款,乙银行考虑到拍卖抵押房屋比较繁琐,遂直接要求丙公司还贷,被丙公司拒绝。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甲公司是否取得已受领自行车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要求2]

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减少价款?并说明理由。

[要求3]

甲公司中止履行向丁公司支付第二期自行车价款的义务,是否构成违约?并说明理由。

[要求4]

甲公司是否有权就未交付的自行车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

[要求5]

甲公司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与戊公司的买卖合同?并说明理由。

[要求6]

乙银行是否有权直接要求丙公司偿还第一笔贷款?并说明理由。

[要求7]

乙银行是否有权要求丙公司偿还第二笔贷款?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甲公司取得已受领自行车的所有权(0.5分)。根据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5分)。
[要求2]
答案解析:甲公司有权要求减少价款(0.5分)。根据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2分)。
[要求3]
答案解析:甲公司的行为不构成违约。根据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要求4]
答案解析: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0.5分)。根据规定,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1.5分)。
[要求5]
答案解析:甲公司无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与戊公司的买卖合同(0.5分)。根据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本题中,只有受欺诈方(戊公司)有撤销权,甲公司没有撤销权(1.5分)。
[要求6]
答案解析:乙银行无权直接要求丙公司偿还第一笔贷款(0.5分)。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2分)。
[要求7]
答案解析:乙银行无权要求丙公司偿还第二笔贷款(0.5分)。根据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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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4年注会《经济法》第一次万人模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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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的是(  )。
  • A.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 B.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 C.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的
  • D.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ABD: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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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中,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
  • A.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 B.出售合伙企业名下的动产
  • C.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 D.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承办合伙企业的审计业务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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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是(  )。
  • A.出票日期
  • B.背书日期
  • C.付款日期
  • D.保证日期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在出票日期、背书日期、保证日期、付款日期中,只有出票日期属于绝对必要记载事项,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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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钱某为某股份有限公司的小股东,持股1%,该公司对股东知情权无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列文件中,钱某有权查阅并复制的有(  )。
  • A.财务会计报告
  • B.董事会会议记录
  • C.股东名册
  • D.会计凭证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公司章程对持股比例有较低规定的,从其规定,选项A、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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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本题15分)聪慧公司是上市公司。2023年6月2日,聪慧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甲在一次家庭宴会上提及拟倡议公司员工增持本公司股票的想法。6月15日,甲让董事会秘书拟定了《关于公司内部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并要求于6月16日8:00之前提交证券交易所披露系统。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该公告于6月16日8:03才得以提交,因错过限定时间,未能于8:00正式公开披露。

6月16日上午,聪慧公司工作人员乙复印材料时,发现了被遗落在复印机上的《倡议书》拟发布公告,遂于9:05拍照并上传至某社交媒体朋友圈。丙看到乙的朋友圈的消息后,将图片转发至某投资社交群。社交群中的丁看到该图片后私信丙询问消息真假,丙回复“来自于好友朋友圈,好友就在该公司上班,多半是真的”。看到该回复后,丁立即通过其母亲的证券账户于6月16日9:45购入了聪慧公司股票。

6月16日上午11:45,《倡议书》正式通过证券交易所披露系统向公众发布。

戊是聪慧公司的股东。在持续交易聪慧公司股票期间,戊持有的聪慧公司股份于2023年6月7日达到5%。自成为聪慧公司持股5%的股东后至2023年6月16日,戊多次买入、卖出聪慧公司股票,获利15万元人民币。

2024年1月,中国证监会对涉嫌聪慧公司股票违法交易的相关人员立案调查,将2023年6月2日至6月16日上午11:45认定为内幕信息敏感期。

在调查中,乙表示,其一时兴起拍照发朋友圈,只为多求点赞,并无泄露、传播内幕信息的主观意图,因此并未违反证券法。丙表示,自己并未主动探听,更未使用其他非法手段,只是将看到的乙的朋友圈图片随手转发,不构成非法获取证券内幕信息。丁表示,其通过母亲的证券账户购入聪慧公司股票,只是随心而起的交易行为,与在社交投资群看到的图片无关,其交易行为并不违反证券法。

稽查人员在调查中发现戊与甲、乙、丙、丁及聪慧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在2023年6月间都无接触或者联络,也没有证据表明存在内幕信息的传递,但戊的行为构成其他违法交易行为。

连续持有聪慧公司1%股份已1年的股东辛看到相关行政处罚报道后,认为戊应将其2023年6月7日至6月16日交易获利的15万元人民币交给聪慧公司。辛随即向聪慧公司董事会提出对戊提起诉讼的建议,1个月后,聪慧公司董事会仍未予回复。辛遂以自己的名义,以戊和聪慧公司全体董事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连带承担向聪慧公司返还15万元及利息的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乙的主张不符合规定(0.5分)。根据规定,行为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泄露内幕信息并导致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构成泄露内幕信息,而不论其泄露时的主观状态(2分)。
[要求2]
答案解析:丙的主张不符合规定(0.5分)。根据规定,丙作为与乙关系密切的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知悉了内幕信息后又泄露内幕信息并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交易,丙属于“非法获取证券内幕信息”(2分)。
[要求3]
答案解析:丁的主张不符合规定(0.5分)。根据规定,丙与丁之间构成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再次进行“信息传递”,丁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并进行了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交易,且未作出合理说明或者提供证据排除其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活动的可能(2分)。
[要求4]
答案解析:戊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0.5分)。根据规定,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构成短线交易(2分)。
[要求5]
答案解析:辛的主张符合规定(0.5分)。根据规定,短线交易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该收益(2分)。
[要求6]
答案解析:符合规定(0.5分)。根据规定,短线交易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该收益,公司董事会不按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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