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国有独资公司应当至少设1名副董事长
  • B.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全部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
  • 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过半数为外部董事
  • D.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1)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选项A不当选。(2)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项B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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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4年注会《经济法》第一次万人模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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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要约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要约人不得以对话方式作出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
  • B.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得撤销
  • C.要约可以向非特定人发出
  • D.悬赏广告的性质为要约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可以以对话方式作出,也可以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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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张某、李某拟共同投资设立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约定由张某担任法定代表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张某以乙公司的名义与丁公司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所租房屋作为乙公司的办公用房。后乙公司顺利成立,尚欠丁公司房租30万元。下列关于该租金清偿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由张某承担全部责任
  • B.由乙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 C.由张某和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 D.由张某、李某依出资比例按份承担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为设立公司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承受;设立时的股东为2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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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市场支配地位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 B.市场份额是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唯一标准
  • C.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的,即可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 D.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如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B:市场份额并不是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唯一标准和绝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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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

某地方企业拟在境外投资新闻传媒行业的项目,中方投资额为2亿美元。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该项目应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 B.该项目应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 C.该项目应报投资主体注册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核准
  • D.该项目应报投资主体注册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包括但不限于新闻传媒)的境外投资项目,应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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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本题15分)聪慧公司是上市公司。2023年6月2日,聪慧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甲在一次家庭宴会上提及拟倡议公司员工增持本公司股票的想法。6月15日,甲让董事会秘书拟定了《关于公司内部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以下简称《倡议书》),并要求于6月16日8:00之前提交证券交易所披露系统。由于工作人员疏忽,该公告于6月16日8:03才得以提交,因错过限定时间,未能于8:00正式公开披露。

6月16日上午,聪慧公司工作人员乙复印材料时,发现了被遗落在复印机上的《倡议书》拟发布公告,遂于9:05拍照并上传至某社交媒体朋友圈。丙看到乙的朋友圈的消息后,将图片转发至某投资社交群。社交群中的丁看到该图片后私信丙询问消息真假,丙回复“来自于好友朋友圈,好友就在该公司上班,多半是真的”。看到该回复后,丁立即通过其母亲的证券账户于6月16日9:45购入了聪慧公司股票。

6月16日上午11:45,《倡议书》正式通过证券交易所披露系统向公众发布。

戊是聪慧公司的股东。在持续交易聪慧公司股票期间,戊持有的聪慧公司股份于2023年6月7日达到5%。自成为聪慧公司持股5%的股东后至2023年6月16日,戊多次买入、卖出聪慧公司股票,获利15万元人民币。

2024年1月,中国证监会对涉嫌聪慧公司股票违法交易的相关人员立案调查,将2023年6月2日至6月16日上午11:45认定为内幕信息敏感期。

在调查中,乙表示,其一时兴起拍照发朋友圈,只为多求点赞,并无泄露、传播内幕信息的主观意图,因此并未违反证券法。丙表示,自己并未主动探听,更未使用其他非法手段,只是将看到的乙的朋友圈图片随手转发,不构成非法获取证券内幕信息。丁表示,其通过母亲的证券账户购入聪慧公司股票,只是随心而起的交易行为,与在社交投资群看到的图片无关,其交易行为并不违反证券法。

稽查人员在调查中发现戊与甲、乙、丙、丁及聪慧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在2023年6月间都无接触或者联络,也没有证据表明存在内幕信息的传递,但戊的行为构成其他违法交易行为。

连续持有聪慧公司1%股份已1年的股东辛看到相关行政处罚报道后,认为戊应将其2023年6月7日至6月16日交易获利的15万元人民币交给聪慧公司。辛随即向聪慧公司董事会提出对戊提起诉讼的建议,1个月后,聪慧公司董事会仍未予回复。辛遂以自己的名义,以戊和聪慧公司全体董事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连带承担向聪慧公司返还15万元及利息的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乙的主张不符合规定(0.5分)。根据规定,行为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泄露内幕信息并导致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构成泄露内幕信息,而不论其泄露时的主观状态(2分)。
[要求2]
答案解析:丙的主张不符合规定(0.5分)。根据规定,丙作为与乙关系密切的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知悉了内幕信息后又泄露内幕信息并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交易,丙属于“非法获取证券内幕信息”(2分)。
[要求3]
答案解析:丁的主张不符合规定(0.5分)。根据规定,丙与丁之间构成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再次进行“信息传递”,丁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并进行了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交易,且未作出合理说明或者提供证据排除其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活动的可能(2分)。
[要求4]
答案解析:戊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0.5分)。根据规定,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构成短线交易(2分)。
[要求5]
答案解析:辛的主张符合规定(0.5分)。根据规定,短线交易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该收益(2分)。
[要求6]
答案解析:符合规定(0.5分)。根据规定,短线交易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该收益,公司董事会不按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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