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甲公司为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的下列情形中,可以认定其面临严重财务困难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上市公司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其面临严重财务困难:(1)最近两年连续亏损,选项B不当选;(2)最近一年期末股东权益为负值,选项C不当选;(3)最近一年亏损且其主营业务已停顿半年以上,选项A当选,选项D不当选;(4)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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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4年注会《经济法》第一次万人模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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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法律事实分为事件与行为,其中行为分为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选项A、B不当选;民事法律行为是有目的的行为,是当事人欲达到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此处的“目的”仅指当事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追求的法律后果,不包括行为人实施行为的动机,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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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中,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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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甲、乙、丙拟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4:4:2。下列合伙协议约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方案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选项A、B、C不当选。(2)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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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国有股东公开征集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下列两者之中的较高者:(1)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上市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选项A不当选;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按照审批权限由国家出资企业审核批准或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审核批准,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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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本题10分)2023年9月3日,债务人甲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10月15日,债权人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针对甲公司的破产申请。甲公司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理由是:(1)甲公司的账面资产大于负债,只是难以变现,不构成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乙公司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不应立案。
11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案件,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调查甲公司财产状况时发现:当年8月,甲公司向丙公司购买起重机5台,总金额50万元,约定分两期付款,第二期付款日为2023年12月31日;在甲公司付清价款前,丙公司保留起重机的所有权。至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之时,甲公司已经收到5台起重机并投入使用,甲公司已经支付价款总计40万元。11月3日,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起重机买卖合同并通知丙公司,丙公司立即要求管理人支付剩余10万元起重机价款,管理人以第二期付款期限尚未届至为由拒绝。丙公司遂要求收回起重机。
此外,当年8月,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原材料买卖合同,约定交货时间为11月30日之前。10月20日,丁公司发货,甲公司的管理人于11月5日收到货物。11月8日,丁公司向甲公司催收货款时发现,甲公司破产案件已被人民法院受理,遂要求取回该批货物。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异议不成立(0.5分)。根据规定,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1.5分)。
[要求2]
答案解析:异议不成立(0.5分)。根据规定,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应计入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无须预交。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5分)。
[要求3]
答案解析:管理人无权以付款期限尚未届至为由拒绝支付甲公司所欠丙公司剩余10万元起重机价款(0.5分)。根据规定,买受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原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期限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买受人管理人应当及时向出卖人支付价款(1.5分)。
[要求4]
答案解析:丙公司无权收回起重机(0.5分)。根据规定,买受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买受人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及时支付价款,给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买受人已支付标的物总价款75%以上或者第三人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的除外(1.5分)。
[要求5]
答案解析:丁公司无权取回原材料(0.5分)。根据规定,出卖人对在运途中标的物未及时行使取回权,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向管理人行使在运途中标的物取回权的,管理人不应准许(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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