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要约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要约人不得以对话方式作出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
  • B.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得撤销
  • C.要约可以向非特定人发出
  • D.悬赏广告的性质为要约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A: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可以以对话方式作出,也可以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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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4年注会《经济法》第一次万人模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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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企业财产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主体是单独的每个合伙人
  • B.因遭受侵权而获得的赔偿金,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
  • C.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形成合伙企业的原始财产
  • D.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1)选项A: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主体是合伙企业,而不是单独的每一个合伙人;(2)选项C:合伙人的出资,形成合伙企业的原始财产;(3)选项D: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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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甲公司、乙公司、郑某和张某欲共同出资设立芝芝有限责任公司。下列股东的出资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甲公司以其持有丙公司的股权出资
  • B.乙公司以其持有丁公司的债权出资
  • C.郑某以其享有的某项专利权出资
  • D.张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权的某房产出资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选项A、B、C不当选。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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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市场支配地位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 B.市场份额是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唯一标准
  • C.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1/2的,即可推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 D.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如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B:市场份额并不是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唯一标准和绝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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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吴某和李某为夫妻,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的名下。后二人离婚,人民法院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该判决的生效时间为2024年2月1日,但双方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向李某支付了50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将该房屋卖给王某,双方当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王某在产权登记机构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该房屋归吴某所有后,向吴某支付了50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2024年5月10日前,吴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 B.2024年2月1日至5月10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 C.2024年3月1日至5月10日,张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 D.2024年5月10日后,王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1)选项AB: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本题中,李某基于人民法院的判决自2024年2月1日起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2)选项C: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本题中,张某未经登记,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3)选项D:吴某将该房屋卖给王某时,吴某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但王某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于2024年5月10日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李某则丧失了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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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本题15分)2023年4月4日,甲公司从乙银行借款80万元,用于购置A型号自行车1000辆,借款期限自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6月4日,并以价值90万元的自有房屋一套为乙银行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乙银行与丙公司签订书面保证合同,约定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自行车价格上调,甲公司于4月5日,又向乙银行追加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自2023年4月5日至2023年6月4日。丙公司对追加借款事项并不知情。

4月7日,甲公司与自行车生产商丁公司正式签署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丁公司为甲公司提供A型号自行车1000辆,总价100万元,甲公司应于4月9日、4月20日分别支付价款50万元,丁公司应于4月16日、4月27日分别交付A型号自行车500辆。双方未就自行车质量问题作出约定。

4月9日,甲公司向丁公司支付第一期自行车价款50万元。4月16日,丁公司交付A型号自行车500辆。甲公司在验货时发现该批自行车存在严重质量瑕疵,非经维修无法符合使用要求。4月18日,甲公司表示同意收货,但要求丁公司减少价款,被丁公司拒绝。理由是:第一,双方未就自行车的质量要求作出约定;第二,即使自行车存在质量问题,甲公司也只能就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要求赔偿。

4月20日,丁公司请求甲公司支付第二期自行车价款50万元,甲公司调查发现,丁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没有能力履行合同,遂告知丁公司暂不履行合同并要求丁公司在15天内提供具有足够履约能力的保证,丁公司未予理会。

5月6日,丁公司发函告知甲公司:如果再不付款,将向人民法院起诉甲公司违约。甲公司收到函件后,了解到丁公司经营状况继续恶化,便通知丁公司解除未交付的500辆自行车买卖合同。

5月20日,甲公司隐瞒已受领的500辆自行车的质量瑕疵,将该批自行车以30万元卖与戊公司,约定6月30日付款交货,5月25日,庚公司告知甲公司,愿以35万元购买上述500辆自行车。5月30日,甲公司以自己隐瞒质量瑕疵为由,主张撤销与戊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6月4日,甲公司无力偿还乙银行两笔贷款,乙银行考虑到拍卖抵押房屋比较繁琐,遂直接要求丙公司还贷,被丙公司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甲公司取得已受领自行车的所有权(0.5分)。根据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5分)。
[要求2]
答案解析:甲公司有权要求减少价款(0.5分)。根据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2分)。
[要求3]
答案解析:甲公司的行为不构成违约。根据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要求4]
答案解析: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0.5分)。根据规定,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1.5分)。
[要求5]
答案解析:甲公司无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与戊公司的买卖合同(0.5分)。根据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本题中,只有受欺诈方(戊公司)有撤销权,甲公司没有撤销权(1.5分)。
[要求6]
答案解析:乙银行无权直接要求丙公司偿还第一笔贷款(0.5分)。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2分)。
[要求7]
答案解析:乙银行无权要求丙公司偿还第二笔贷款(0.5分)。根据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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