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
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税金及附加。
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补缴的土地增值税。
回答税务机关能否对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征收滞纳金,简要说明理由。
回答税务机关对税务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在什么条件下可以采信。
收入合计=20000÷80%×(20%+80%)=25000(万元)。
应缴纳的增值税=25000×5%=1250(万元)。
允许扣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250×(7%+3%+2%)=150(万元)。(1分)
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8400+5000+1000+(8400+5000)×5%+150+(8400+5000)×20%=17900(万元)。
增值率=(25000-17900)÷17900×100%=39.66%。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25000-17900)×30%=2130(万元)。
补缴的土地增值税=2130-600=1530(万元)。(1分)
不加收滞纳金。(0.5分)
理由:纳税人按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清算补缴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补缴的,不加收滞纳金。(0.5分)
(本小题5分)甲公司为未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2023年发生的与我国境内企业相关的部分业务如下:
(1)1月20日,向我国境内乙公司投资2000万元,持有乙公司10%的股权。
(2)3月15日,委托我国境内丙公司,为其一项境外工程项目提供工程监理服务,合同注明价款为人民币80万元。
(3)6月20日,为乙公司的一笔借贷资金提供担保服务,该笔借贷资金占乙公司全部借贷资金的20%,取得不含增值税担保费收入20万元(该笔借贷资金来自于非金融机构)。
(4)12月30日,乙公司按持股比例向甲公司分派股息1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假设1美元折合人民币7元,甲公司在中国境内无常设机构,不考虑税收协定因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甲公司和乙公司构成关联关系。(0.5分)
理由:双方存在持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方持股,虽持股比例未达到25%的规定比例,但双方之间借贷资金总额占任一方实收资本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由另一方担保的,双方构成关联关系(与独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借贷或者担保除外)。甲公司为乙公司的一笔借贷资金提供担保服务,该笔借贷资金占乙公司全部借贷资金的20%。因此,甲公司和乙公司构成关联关系。(1分)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0.5分)
理由:境内单位提供的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免征增值税。(0.5分)
不需要进行税务备案。(0.5分)
理由: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万美元)的外汇资金,除无须进行税务备案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0.5分)
5万美元=5×7=35(万元人民币),乙公司支付的担保费20万元低于35万元,也就是低于5万美元,所以不需要进行税务备案。(0.5分)
应代扣代缴的所得税=10×10%=1(万元)。
注:乙公司向甲公司分派股息,甲公司(未在我国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就取得的来源于境内的股息所得,适用10%的预提所得税税率,全额缴纳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方乙公司代扣代缴。由于非保本的股息红利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所以10万元为不含增值税金额,无须作价税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