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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确立管辖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
  • B.先立案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 C.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 D.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选项 B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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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万人模考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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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险经纪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保险经纪人基于保险人的利益提供中介服务
  • B.保险经纪人可以同时向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收取佣金
  • C.个人不能担任保险经纪人
  • D.保险经纪人以投保人的名义独立实施保险经纪行为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保险经纪人基于投保人的利益提供中介服务。选项A不当选;保险经纪人不得同时向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收取佣金。选项B不当选;保险经纪人是专门从事保险经纪活动的单位,而不能是个人。选项C当选;保险经纪人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实施保险经纪行为。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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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下列法律行为中,属于附条件法律行为的是(    )。

  • A.钱某承诺如果郑某考上研究生,则赠与郑某一部手机
  • B.孙某承诺在其去世后将生前收藏的一幅名画赠与张某
  • C.赵某和王某订立赠与合同,约定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后生效
  • D.李某承诺2021年10月1日赠与周某一台电脑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钱某承诺如果郑某考上研究生,则赠与郑某一部手机,郑某是否考上研究生是不确定的事实,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选项B:孙某承诺在其去世后将生前收藏的一幅名画赠与张某,孙某去世是必然会到来的事实,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选项C:赵某和王某订立赠与合同,约定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后生效,两个月这个期限是必然会来到的,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选项D:李某承诺2021年10月1日赠与周某一台电脑, 2021年10月1日这个期限是必然会到来的,属于附期限法律行为。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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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本票的绝对记载事项包括    )。

  • A.付款地
  • B.确定的金额
  • C.收款人名称
  • D.出票日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本票的绝对记载事项包括:(1)表明“本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选项B、C、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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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判断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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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一批货物。2024 年 9 月 1 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 50 万元、出票后 3 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纸质),A 银行为承兑人。2024 年 9 月 5 日,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2024 年 9 月 15 日, 丙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2024 年 12 月 1 日,丁公司向 A 银行提示付款时, A 银行以出票人甲公司的银行账户上只有 40 万元为由拒绝付款,丁公司于当日取得了退票理由书。丁公司在向出票人甲公司进行追索时,甲公司以乙公司交付的货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A 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本题中,承兑人 A 银行不得以自己与甲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丁公司。
[要求2]
答案解析:甲公司以乙公司交付的货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为由,拒绝向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不得以自己与乙公司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不知情的丁公司。
[要求3]
答案解析:如果丁公司先向乙公司追索,乙公司向丁公司承担了票据责任后,乙公司转而向甲公司追索,则甲公司可以对乙公司进行抗辩。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题中,甲公司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乙公司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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