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效力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胁迫”构成仲裁协议的无效事由,选项A不当选。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效力,选项B当选。继承纠纷并不属于经济仲裁制度的适用范围,该仲裁协议无效,选项C不当选。仲裁协议应具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选项D不当选。
甲、乙、丙、丁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现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该合伙企业,下列关于合伙企业清算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担任清算人。选项B不当选;若自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解散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任一合伙人均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选项C不当选;债权人如未接到通知书,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选项D不当选。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转委托代理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转委托代理是代理人为了实施其代理权限内的行为,以自己的名义为被代理人选任代理人的代理,选项A不当选;被代理人同意的,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指示承担责任,选项B不当选;第三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选项C当选;第三人行使的代理权是原代理人的代理权,选项D不当选。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选项C当选;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选项A不当选;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选项B、D不当选。
2024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分期付款购买机床,约定总价款为100万元,分5月付清,每月15日支付当期价款;在甲公司付清价款前,乙公司保留对机床的所有权。次日,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了机床。
2024年4月,乙公司多次催告甲公司支付而甲公司拒不支付价款,乙公司遂要求解除合同、取回机床,甲公司拒绝返还机床,同时要求取得机床的所有权。
经过调查,乙公司发现,甲公司曾于2月将该机床出租给丙公司使用1个月,取得了1万元的租金收入并于租赁期满后将该机床以80万元的市场价转让给丙公司,遂要求甲公司返还1万元的租金收入并主张丙公司不能取得机床所有权、要求丙公司返还机床。
已知,丙公司对甲公司分期付款购买机床且未付清价款一事不知情,乙公司保留所有权未办理登记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相关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