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人除名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应当自除名决议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B.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后提出异议的,除名决议不生效
  • C.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 D.发生合伙协议约定事由的自动除名,无须经其他合伙人决议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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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万人模考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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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开招标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地方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符合地方标准即可
  • B.进行公开招标的地方项目,应当明确只能由当地法人参加投标
  • C.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的具体数额标准,一律由国务院规定
  • D.为避免串标,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分别组织只有1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选项A不当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选项B不当选;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选项C不当选;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1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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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确立管辖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
  • B.先立案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 C.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 D.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选项 B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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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本票的绝对记载事项包括    )。

  • A.付款地
  • B.确定的金额
  • C.收款人名称
  • D.出票日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本票的绝对记载事项包括:(1)表明“本票”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选项B、C、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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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判断题]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取得时发生效力。(    )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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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24 年 1 月,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 A 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 企业”), 从事生产并销售太阳能电池。其中,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 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24 年 3 月,因经营需要,丁在合伙人会议上提议聘请自己曾任合伙人的 B 会计师事务所承办本企业的审计业务。对此,丙、戊表示同意,甲、乙则以丁是有限合伙人、 不应参与执行合伙事务为由表示反对。A 企业的合伙协议未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办法作出约定。 

2024 年 4 月,戊又与他人共同设立从事生产并销售太阳能电池的 C 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C 企业”),并担任执行合伙人。由于 C 企业生产的产品在功能、外观等方面跟 A 企业的产品相似,导致 A 企业销售额大幅度下滑,甲、乙、丙认为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要求戊从 A 企业退出。戊以合伙协议并未对此作出约定为由予以拒绝。

  2024 年 5 月,戊以其在 A 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向庚借款 200 万元,由于合伙协议亦未对此作出约定,戊便未征得 A 企业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及相关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甲、乙反对丁提议B会计师事务所承办 A 企业审计业务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 有限合伙人参与选择承办本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要求2]
答案解析:甲、乙、丙关于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要求3]
答案解析:戊以其在 A 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向庚出质的行为有效。根据规定,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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