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资料二第1项和第2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A公司与经销商相关交易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不考虑相关税费或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针对资料三第1项至第4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A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不考虑相关税费或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针对资料三第5项和第6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A公司的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1)针对资料四第1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注册会计师甲在复核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底稿时,针对项目组成员的审计处理,应当提出哪些质疑和改进建议。
(2)针对资料四第2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注册会计师甲在复核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底稿时,针对项目组成员的审计处理,应当提出哪些质疑和改进建议。
(3)针对资料四第3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注册会计师甲在复核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底稿时,针对项目组成员的审计处理,应当提出哪些质疑和改进建议。
针对资料五第1项至第3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A公司的增值税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针对资料五第4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A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针对资料五第5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A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对员工个人所得税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针对资料六第1项和第2项,假定不考虑《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代注册会计师甲回答A公司财务总监提出的问题。
(1)个别财务报表层面的会计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两次股权转让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A公司应将收到的第一笔转让款2000万元与所转让的S公司10%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500万元之间的差额1500万元,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合并财务报表层面的会计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两次股权转让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A公司应将收到的第一笔转让款2000万元与所确认的少数股东权益800万元之间的差额1200万元,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个别财务报表层面的会计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A公司在进行权益法核算时,应抵销顺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的影响[(4500-4000)×50%×20%=50(万元)],确认增加对M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50万元,同时确认投资收益150万元。
合并财务报表层面的会计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A公司在进行权益法核算时,应抵销顺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的影响(50万元),确认增加对M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50万元,确认投资收益200万元,调减营业收入450万元(4500×50%×20%)、调减营业成本400万元(4000×50%×20%)。在个别财务报表已确认投资收益的基础上,调增投资收益50万元,调减营业收入450万元,调减营业成本400万元。
(1)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应支付经销商的销售返利属于可变对价,应作为交易价格的调整,冲减20×8年营业收入5万元。
(2)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A公司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合同新增的对价不能反映该商品的单独售价,A公司应当终止原合同,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处理。A公司应在合同变更时,将原合同交易价格中尚未确认收入部分(60万元),和合同变更中经销商已承诺的对价金额(60万元)之和(120万元),作为新合同的交易价格,并在此基础上计算尚未交付产品的单价(150元),据此确认20×8年第4季度交付的3000件产品的收入。
(1)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按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分摊计入损益。A公司收到的50万元补贴款应自20×9年开始分4年计入各年损益。
(2)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该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不满足“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特征,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算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只能在初始确认时进行。因此,不应将该股票投资重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4)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在对该子公司外币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资产和负债项目,均应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1)会计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A公司应按照股票期权在授予日(20×8年1月1日)的公允价值,将20×8年取得的相应高级管理人员服务计入管理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
企业所得税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股权激励计划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方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会计上确认的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2)会计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在采用投入法估计履约进度时,应扣除虽已发生但未导致向客户转移商品的投入。因此,在采用投入法估计履约进度时,已采购但尚未运抵客户厂区的设备应自累计实际发生的成本中扣除。
企业所得税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在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受托加工制造大型设备或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业务,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应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1)质疑:确定函证实施范围时不应仅限于金额较大的项目,还应考虑风险较高的项目,且不应排除20×7年度审计时已函证且20×8年度余额无变动的应收账款。
改进建议:选择函证项目时,除了考虑金额较大的项目,也需要考虑风险较高的项目,例如:账龄较长的项目;与债务人发生纠纷的项目;重大关联方项目;主要客户(包括关系密切的客户)项目;新增客户项目;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较小甚至余额为零的项目;可能发生错报或舞弊的非正常项目。如果应收账款余额由大量金额较小且性质类似的项目构成,审计项目组可采用抽样技术选取函证样本。
质疑:如未收到回函,不能仅因为客户付款及时,信用记录良好就不作进一步审计处理。
改进建议:应对该应收账款余额实施替代测试程序,包括:检查构成应收账款余额的支持性文件,例如相应的销售合同、出库单、发运单据及客户收货记录等,或实施检查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记录等。
质疑:不应直接依赖H公司回函传真件所提供的信息。
改进建议:应重新对H公司实施函证。
质疑:对I公司回函中出现的不符事项,审计项目组仅通过检查I公司销售发票作为替代测试程序不恰当。
改进建议:对回函出现的不符事项,需要询问A公司和I公司差异原因并进行调查核实。此外,审计项目组还应检查构成应收账款余额的其他支持性文件,例如相应的销售合同、出库单、发运单据及客户收货记录等,或实施检查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记录等替代测试程序,确定该差异是否构成错报。
质疑:不能仅因为K公司回函显示差异金额较小(该差异可能是若干未记录交易的影响净额),就不进一步核实差异原因。
改进建议:对回函出现的不符事项,需要询问A公司和K公司差异原因并进行调查核实。此外,审计项目组还应检查构成应收账款余额的支持性文件,例如相应的销售合同、出库单、发运单据及客户收货记录等,或实施检查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记录等替代测试程序,确定该差异是否构成错报。
质疑:不同公司(E公司和J公司)函证地址相似,以及不同公司(G公司和L公司)函证联系人均为S市李海,显示可能存在A公司与特定公司或人员串通构造虚假销售交易和应收账款余额的舞弊风险。
改进建议:审计项目组应对这4家客户实施必要的背景调查,对其实施包括地址检查、访谈、实地观察等必要追加程序,验证这4家客户是否存在,是否与A公司之间缺乏独立性,了解其财务和业务情况(特别是所购买A公司产品的实际使用或销售情况和付款安排等)及与A公司开展交易的商业合理性等。如发现异常,应扩大上述程序的实施范围。
(2)质疑:A公司存放存货的四个仓库均在本市,未在同一天安排盘点,存在A公司通过在不同仓库之间转移存货将同一存货重复纳入盘点范围,从而虚构存货结存数量的可能。
改进建议:应要求A公司对四个仓库的存货同时重新安排盘点,由项目组同时实施存货监盘和抽盘程序,并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检查重新盘点日与资产负债表日之间的存货变动是否已得到恰当记录,进而倒推至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结存情况,以确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结存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质疑:在实施监盘和抽盘程序前,不应将拟抽盘样本信息事先透露给A公司,应尽可能避免让A公司事先了解将要抽盘的内容。
改进建议:重新抽取样本,重新实施抽盘程序,并实施适当的审计程序,检查重新抽盘日与资产负债表日之间的存货变动是否已得到恰当记录,进而倒推至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结存情况,以确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结存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质疑:存货可变现净值应以资产负债表日取得最可靠的证据估计的售价为基础确定,考虑到A原材料将用于生产Y产品,且Y产品售价于20×8年末已低于成本,A原材料很可能存在减值情况,不应仅凭20×9年下半年Y产品售价可能回升的说法认定无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改进建议:应以20×8年12月31日取得最可靠的证据估计的Y产品售价为基础,计算A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计算确定是否应对A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20×8年12月31日至20×8年度财务报告报出日之间的Y产品售价变动,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对20×8年12月31日A原材料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应考虑其影响。同时,还应考虑A公司是否已对20×8年末Y产品存货余额计提恰当的存货跌价准备。
质疑:对供应商赠送B原材料的审计调整建议不合理。
改进建议:对收到供应商赠送的B原材料,不应确认营业外收入,应建议A公司调整B原材料的财务账面结存数量,并根据B原材料相关期间耗用情况,考虑上述数量调整对B原材料相关期间成本结转的影响及对20×8年末B原材料存货结存金额的影响。
质疑:差异原因是A公司员工不熟悉公司产品的规格和型号,很可能表明该员工负责的存货盘点在准确性和完整性方面存在其他错误,不应仅要求该员工按W产品实际抽盘数更新盘点结果,而不作进一步审计处理。
改进建议:审计项目组应要求A公司重新盘点该员工负责盘点的存货,并重新实施监盘和抽盘程序。
(3)质疑:Z公司为A公司的非全资子公司,但A公司在计算应计提的Z公司含商誉资产组减值准备时,用于与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的资产组账面价值未包含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
改进建议:在计算应计提的Z公司含商誉资产组减值准备时,应调整Z公司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然后将调整后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含商誉资产组是否发生了减值及相应的减值金额。
质疑:未充分关注管理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所采用数据的恰当性,以及管理层运用的假设,重大估计和判断的合理性。
改进建议:①将相关资产组本年度的实际结果与以前年度相应的预测数据进行比较,以评价管理层对现金流量的预测是否可靠。②基于对相关行业的了解,质疑管理层假设的合理性;将预测期收入增长率与公司的历史收入增长率以及行业历史数据进行比较;将预测的毛利率与以往业绩进行比较,并考虑市场趋势;通过考虑并重新计算各资产组以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评估管理层采用的折现率。③将现金流量预测所使用的数据,与历史数据、已批准的预算及商业计划进行比较,检查录入数据与支持证据的一致性。④对减值测试中采用的折现率、主要经营和财务假设执行敏感性分析,考虑这些参数和假设在合理变动时对减值测试结果的潜在影响。
质疑:用于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应为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而不能直接采用10年期国债利率。
改进建议:用于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需要的必要报酬率。折现率的确定,首先以相关资产的市场利率为依据确定;如果该资产的利率无法从市场获得,可以根据企业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增量贷款利率或其他相关市场借款利率作适当调整后确定。
(1)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在计算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时,对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2)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一般纳税人购买餐饮服务的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不存在不当之处。
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取得股权,5年内转让该股权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A公司应将股权转让价款1800万元与股权投资成本1500万元的差额(300万元)和房产转让所得于20×8年末尚未分摊的部分(300万元)共计600万元,作为转让财产所得纳入20×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居民个人取得的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应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1)在T公司财务报表层面,由于其仅承担偿付利息的义务,无需承担偿付本金的义务,因此其从银行取得款项包含负债和权益成分。T公司应按未来需偿付利息的现值在收到借款当日确认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将收到的借款金额扣除该金融负债后的剩余金额确认为权益。
在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层面,A公司和T公司作为一个整体既承担了偿付利息的义务,也承担了偿付本金的义务,因此,应将收到的借款全额确认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股权转让通常应满足下列条件才能适用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
①股权转让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②转让的股权比例不低于该子公司全部股权的50%。
③股权转让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该子公司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④通过增发股份支付的金额不低于交易支付总金额的85%。
⑤在股权转让后连续12个月内,A公司不转让所取得的收购方增发股份。
如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
①对于股权支付部分,A公司取得的收购方增发股份的计税基础,以所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该股权支付部分对应的股权转让暂不确认转让所得或损失。
②对于非股权支付部分,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