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离既定的内部控制将增加重大错报风险,但不是所有的偏离都一定导致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因此,与细节测试中设定的可容忍错报相比,注册会计师通常为控制测试设定相对较高的可容忍偏差率,选项 B 不当选。在既定的可容忍偏差率下,预计总体偏差率越高,所需的样本规模越大,选项 A 不当选。预计总体偏差率不应超过可容忍偏差率,如果预期总体偏差率高得无法接受,意味着控制有效性很低,注册会计师通常决定不实施控制测试,而实施更多的实质性程序,选项 C 不当选。
下列有关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的作用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 A 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与函证相关的部分事项如下:
(1)甲公司持有乙公司 40% 股权,2022 年通过与持有乙公司 20% 股权的丙公司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取得对乙公司的控制权。A 注册会计师向乙公司函证了其股东持股情况以及股东间的一致行动协议,回函结果满意。
(2)A 注册会计师在知悉多份回函被直接寄至甲公司后,要求甲公司不得拆 封,并将其转寄至 ABC 会计师事务所。A 注册会计师收到了未拆封的函件,回函相符,据此认可了函证结果。
(3) 在 A 注册会计师以邮寄方式向甲公司境外客户丁公司的财务部发出应收账款余额询证函后,收到丁公司业务部的电子邮件回函。A 注册会计师比对了回函邮箱地址后缀,并向丁公司业务部电话确认了回函信息,结果满意,据此认可了函证结果。
(4) A 注册会计师向戊公司函证了 2022 年度甲公司向戊公司的销售金额,回函相符。因在随后实施的收入截止测试中发现,甲公司将一笔应在 2023年度确认的收入计入 2022 年度,A 注册会计师根据调整后的金额再次向戊公司函证,回函相符,据此认可了函证结果。
(5) A 注册会计师对甲公司应付己公司账款实施函证,因临近审计报告日未收到回函,通过电话向己公司确认了函证信息,要求己公司将回函直接寄回,并实施了替代审计程序,结果满意。审计报告日后,A 注册会计师收到己公司确认无误的书面回函,将其归入审计工作底稿。
(1)不恰当。乙公司可能对股东间的一致行动协议不了解/被询证者可能不适当/应向丙公司函证一致行动协议。
(2)不恰当。未保持对回函过程的控制/存在舞弊风险迹象,需要采取应对措施 。
(3)不恰当。回函来源存疑/应当向丁公司财务部核实回函信息。
(4)不恰当。被询证者的客观性存疑/可能存在串通舞弊风险/回函不可靠/被询证者不认真对待回函,应当评价其对评估的相关重大错报风险,以及其他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
(5)恰当。
上市公司甲公司是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 公 司和 ABC 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组在甲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 项目合伙人 A 注册会计师曾担任甲公司 2015 年和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2017 年度项目合伙人,2018 年和 2019 年度其他关键审计合伙人,之后轮换出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未参与 2020 年和2021年度甲公司财务报表审计。
(2) B 注册会计师曾担任甲公司 2017 年至 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未参与甲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其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离职,2022 年 4 月 1 日起担任甲公司首席财务官。甲公司发布已审计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日期为 2022 年 4 月 5 日。
(3) 2022 年 9 月,审计项目组就一复杂审计问题咨询了事务所技术部的 C 注册会计师。C 注册会计师的丈夫于 2022 年 10 月加入甲公司担任产品研发部经理,并获得甲公司期权2000 股,该期权两年后方可行权。
(4) 乙银行是甲公司的重要联营企业。审计项目经理 D 注册会计师从乙银行按该银行正常程序、条款和条件获得住房按揭贷款 300 万元,该贷款对 D注册会计师重要。
(5) 2022 年 9 月,甲公司聘请 XYZ 公司为其提供海外代表处的设立服务,并 将 200 万美元转入 XYZ 公司在当地的银行账户,其中 20 万美元为 XYZ 公司的服务费,其余为代表处的流动资金。XYZ 公司为代表处开立银行账户后,将 180 万美元转入代表处账户,并在服务期间代为管理该银行账户。
(6) 2022 年 10 月,丙公司被甲公司收购成为其不重要的子公司。XYZ 公司 自 2020 年起长期为丙公司提供递延所得税计算服务。丙公司不是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事项 序号 | 是否违反 (违反 /不违反) | 理由 |
(1) | 违反
| A 注册会计师相继担任甲公司项目合伙人和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累计达到三年,担任项目合伙人未达到三年,冷却期应为三年 /2022 年度尚在冷却期内/三年冷却期未结束 |
(2) | 违反 | B 注册会计师属于关键审计合伙人,其在 2021 年度已审计财务报表发布前就已担任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特定员工,因自身利益、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
(3) | 违反
| C 注册会计师是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其丈夫不应以任何形式/通过员工股票期权计划拥有甲公司的直接经济利益,否则将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
(4) | 不违反
| 审计项目组成员按照正常的程序、条款和条件从银行类审计客户或其关联实体取得贷款,不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
(5) | 违反
| 提供的非审计服务包括管理审计客户银行账户,属于承担审计客户的管理层职责,因自身利益、自我评价、密切关系、过度推介对独立性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 |
(6) | 不违反
| 为丙公司计算的递延所得税对甲公司财务报表而言不重要,且提供服务的不是甲公司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降低至可接受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