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 年度该企业自行计算的会计利润为 20 980 万元,企业已预缴企业所得税 1 360 万元。2023 年 3 月该企业进行 2022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聘请了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发现如下事项:(1)3 月收到上年度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确认营业收入 1 000 万元,已缴纳增值税,未对其成本费用进行单独核算。企业拟将其确认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2)4 月转让公寓一栋,取得含增值税收入 5 000 万元,企业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另按规定缴纳转让环节其他税费 12 万元。该公寓购于 2014 年 12 月,购房发票上注明金额 3 500 万元,已缴纳契税。企业自行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6.43 万元。(3)8 月购进一批汽车零部件尚未领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400 万元,增值税 52 万元。企业拟选择将其在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4)12 月购入一栋不含增值税售价 4 000 万元的闲置厂房,因该厂房尚未办理权属登记,企业未计算缴纳房产税。(5)12 月发现有一笔发生于 2016 年的实际资产损失 50 万元未在当年扣除,拟向税务机关申报确认损失并于 2022 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6)12 月向甲公司赊销一批汽车,合同约定不含增值税售价 800 万元,增值税104 万元。企业将该应收账款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月末双方达成重组协议,甲公司以一批汽车配件偿还该欠款,甲公司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配件价款 750 万元,增值税 97.5 万元,该批配件的实际成本 650 万元。重组当日,该笔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为 904 万元。企业 会计处理为:  借:库存商品   8 06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75 000           贷:应收账款   9 040 000(7)全年投入 8 900 万元研发费用进行自主研发,相关明细如下:(8)成本费用中含实际支付的合理工资、薪金 3 550 万元,其中含接受劳务派遣用工,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 550 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 6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 420 万元;为高级技术人员购买商业健康险,支付保险费 100 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当地契税税率为 3%,各扣除项目均在汇算清缴期取得有效凭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要求1]判断业务(1)企业将取得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作为不征税收入是否正 确并说明理由。
[要求2]

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并计算业务(2)企业在正确缴纳土 地增值税后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3]

判断业务(3)企业购置的汽车零部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全额 扣除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要求4]

判断业务(4)企业房产税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要求5]

判断业务(5)企业申报确认损失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要求6]

计算业务(6)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并说明债务重组取得的汽车配件应确认的计税基础。

[要求7]

计算业务(7)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8]

判断业务(8)中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能否作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并说明理由,同时计算业务(8)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9]

计算该企业 2022 年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不正确。

理由:企业未对取得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不能将其取得的新能 源汽车财政补贴作为不征税收入。

[要求2]
答案解析:

转让旧房应缴纳增值税 =(5 000-3 500)÷(1+5%)×5%=71.43(万元) 

取得旧房时已纳契税 =3 500×3%=105(万元) 

可扣除的项目金额 =3 500×(1+5%×7)+105+12=4 842(万元) 

增值额 =5 000-71.43-4 842=86.57(万元) 

增值率 =86.57÷4 842×100%=1.79%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86.57×30%=25.97(万元)

业务(2)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25.97-6.43=19.54(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企业处理不正确。

理由:企业于 2022 年 8 月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零部件是企业存货,不属于固定资产,因而企业处理不正确。

[要求4]
答案解析:

企业房产税处理正确。

理由: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 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该厂房尚未办理权属登记,无须缴纳房产税。

[要求5]
答案解析:

企业申报确认损失处理不正确。

理由: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的,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5年。本题企业的实际资产损失发生于 2016 年,至 2022 年已超过 5年。

[要求6]
答案解析:

业务(6)企业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 =904-(750+97.5)=56.5(万元),故业务(6)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56.5 万元。

汽车配件应确认的计税基础为 750 万元。

[要求7]
答案解析:

其他相关费用扣除限额=(2000+1000+3800+1300)÷(1-10%)×10%=900(万元)

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8900万元。

业务(7)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900万元。

[要求8]
答案解析:

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不能作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

理由: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

可税前列支的工资、薪金 =3 550-550=3 000(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 =3 000×14%=42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650-420=23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 =3 000×8%=24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420-240=180(万元)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00 万元。

业务(8)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30+180+100=510(万元)

[要求9]
答案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 =20 980-19.54-56.5-8 900+510=12 513.96(万元) 

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12 513.96×15%-1 360=517.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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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注会《税法》真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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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海关采用估价方法确定进口货物关税计税价格时,经纳税人申请,可与倒扣价格估价方法颠倒适用次序的是(  )。
  • A.合理估价方法
  • B.计算价格估价方法
  • C.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 D.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海关估价方法应依次使用,但纳税义务人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后,可以提出申请,颠倒倒扣价格估价方法和计算价格估价方法的适用次序。选项 B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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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购置的下列新车辆中,属于车辆购置税征税范围的是(   )。
  • A.个人购买的电动摩托车
  • B.建筑公司购买的挖掘机
  • C.地铁公司购买的地铁车辆
  • D.港口物流公司购买的有轨电车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 150 毫升的摩 托车,选项 D 当选。电动摩托车、挖掘机、地铁车辆不属于应税车辆,选项 A、B、C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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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扣缴义务人按规定代收代缴车船税,其纳税地点是(   )。
  • A.车船所有人所在地
  • B.车船管理人所在地
  • C.车船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 D.车船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扣缴义务人所在地。选项 C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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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税务机关拟对公民作出 3 000 元罚款,向当事人送达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中,应告知当事人的内容有(   )。
  • A.已查明的违法事实
  • B.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
  • C.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 D.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 2 000 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 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选项 A、B、C、D 均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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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居民个人王某为自由撰稿人,2023 年 7 月出版一部著作,合同约定稿酬 1.5 万元。王某在某市拥有两套住房,为改善家庭住房条件,2023 年对其中一套住房进行了换购。相关房屋买卖具体情况如下:

(1)3 月,将拥有的 80 平方米住房 A 以市场价出售,取得不含增值税转让价款 100 万元并支付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共计 1 万元。该房为 2018 年 11月以银行贷款方式购置,不含增值税价款 70 万元。王某购房时缴纳契税0.7 万元,另向装修公司支付装修费用 10 万元。

(2)6 月,在该市新开楼盘购置了一套 130 平方米的新房 B, 不含增值税成交价为 180 万元,当月缴纳契税 5.4 万元;购买住房时提取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10 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转让原有住房时取得贷款银行开具的贷款利息证明,载明已支付住房贷款利息 5 万元;上述“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税务机关已对住房A 的装修费用进行审核。)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1.5×(1-20%)×70%×20%=0.168(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住房 A 的原值 =70+0.7=70.7(万元) 

合理费用 =70.7×10%+5=12.07(万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00-70.7-1-12.07)×20%=3.246(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纳税人享受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 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②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要求4]
答案解析:

王某应享受的退税额为3.246万元。

理由:新购住房金额大于现住房转让金额,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王某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理由: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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