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某汽车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 年度该企业自行计算的会计利润为 20 980 万元,企业已预缴企业所得税 1 360 万元。2023 年 3 月该企业进行 2022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聘请了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发现如下事项:(1)3 月收到上年度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确认营业收入 1 000 万元,已缴纳增值税,未对其成本费用进行单独核算。企业拟将其确认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2)4 月转让公寓一栋,取得含增值税收入 5 000 万元,企业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另按规定缴纳转让环节其他税费 12 万元。该公寓购于 2014 年 12 月,购房发票上注明金额 3 500 万元,已缴纳契税。企业自行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6.43 万元。(3)8 月购进一批汽车零部件尚未领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400 万元,增值税 52 万元。企业拟选择将其在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4)12 月购入一栋不含增值税售价 4 000 万元的闲置厂房,因该厂房尚未办理权属登记,企业未计算缴纳房产税。(5)12 月发现有一笔发生于 2016 年的实际资产损失 50 万元未在当年扣除,拟向税务机关申报确认损失并于 2022 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6)12 月向甲公司赊销一批汽车,合同约定不含增值税售价 800 万元,增值税104 万元。企业将该应收账款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月末双方达成重组协议,甲公司以一批汽车配件偿还该欠款,甲公司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配件价款 750 万元,增值税 97.5 万元,该批配件的实际成本 650 万元。重组当日,该笔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为 904 万元。企业 会计处理为:  借:库存商品   8 06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75 000           贷:应收账款   9 040 000(7)全年投入 8 900 万元研发费用进行自主研发,相关明细如下:(8)成本费用中含实际支付的合理工资、薪金 3 550 万元,其中含接受劳务派遣用工,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 550 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 65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 420 万元;为高级技术人员购买商业健康险,支付保险费 100 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当地契税税率为 3%,各扣除项目均在汇算清缴期取得有效凭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要求1]判断业务(1)企业将取得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作为不征税收入是否正 确并说明理由。
[要求2]

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并计算业务(2)企业在正确缴纳土 地增值税后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3]

判断业务(3)企业购置的汽车零部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全额 扣除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要求4]

判断业务(4)企业房产税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要求5]

判断业务(5)企业申报确认损失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要求6]

计算业务(6)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并说明债务重组取得的汽车配件应确认的计税基础。

[要求7]

计算业务(7)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8]

判断业务(8)中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能否作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并说明理由,同时计算业务(8)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要求9]

计算该企业 2022 年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不正确。

理由:企业未对取得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不能将其取得的新能 源汽车财政补贴作为不征税收入。

[要求2]
答案解析:

转让旧房应缴纳增值税 =(5 000-3 500)÷(1+5%)×5%=71.43(万元) 

取得旧房时已纳契税 =3 500×3%=105(万元) 

可扣除的项目金额 =3 500×(1+5%×7)+105+12=4 842(万元) 

增值额 =5 000-71.43-4 842=86.57(万元) 

增值率 =86.57÷4 842×100%=1.79%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86.57×30%=25.97(万元)

业务(2)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25.97-6.43=19.54(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企业处理不正确。

理由:企业于 2022 年 8 月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零部件是企业存货,不属于固定资产,因而企业处理不正确。

[要求4]
答案解析:

企业房产税处理正确。

理由: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 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该厂房尚未办理权属登记,无须缴纳房产税。

[要求5]
答案解析:

企业申报确认损失处理不正确。

理由: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的,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5年。本题企业的实际资产损失发生于 2016 年,至 2022 年已超过 5年。

[要求6]
答案解析:

业务(6)企业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 =904-(750+97.5)=56.5(万元),故业务(6)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56.5 万元。

汽车配件应确认的计税基础为 750 万元。

[要求7]
答案解析:

其他相关费用扣除限额=(2000+1000+3800+1300)÷(1-10%)×10%=900(万元)

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8900万元。

业务(7)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8900万元。

[要求8]
答案解析:

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不能作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

理由: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

可税前列支的工资、薪金 =3 550-550=3 000(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 =3 000×14%=42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650-420=23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 =3 000×8%=24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420-240=180(万元)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00 万元。

业务(8)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30+180+100=510(万元)

[要求9]
答案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 =20 980-19.54-56.5-8 900+510=12 513.96(万元) 

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 =12 513.96×15%-1 360=517.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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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注会《税法》真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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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其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 A.签收货物的当天 
  • B.报关进口的当天
  • C.支付货款的当天
  • D.签订合同的当天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选项 B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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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纳税人经批准改变耕地原占地用途需要补缴耕地占用税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 A.纳税人提交申请文件的当日
  • B.纳税人收到批准文件的当日
  • C.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文件的当日
  • D.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的当日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纳税人经批准改变耕地原占地用途需要补缴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批准文件的当日,选项 B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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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资源税税率的表述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有(   )。
  • A.矿泉水适用比例税率或定额税率
  • B.纳税人以自采原矿洗选加工为选矿产品销售,按照选矿产品适用税率
  • C.对原油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具体适用税率,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
  • D.纳税人开采同一税目下适用不同税率应税产品,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对原油实行固定税率,由税法直接确定,选项 C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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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与从事金融租赁的乙公司签订融资性售后回租协议,约定甲公司将一写字楼出售给乙公司并收取价款,随后甲公司因经营需要将该写字楼租回使用,每年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后甲公司将其回购。下列关于该售后回租业务纳税义务的表述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有(   )。
  • A.乙公司承受写字楼权属需缴纳契税
  • B.甲公司回购写字楼权属免于缴纳契税
  • C.甲公司需依据写字楼销售款缴纳增值税
  • D.乙公司出租写字楼按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

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权属的,照章征收契税,选项 A 当选。对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选项 B 当选。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选项C不当选。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应按照“金融服务——贷款服务”计征增值税,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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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税务机关拟对公民作出 3 000 元罚款,向当事人送达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中,应告知当事人的内容有(   )。
  • A.已查明的违法事实
  • B.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
  • C.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
  • D.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 2 000 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 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选项 A、B、C、D 均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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