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税务机关根据我国对外签署的国际税收协定,可直接判定下列从境内取得股息所得并申请享受协定待遇的对象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的有(   )。
  • A.缔约对方政府
  • B.缔约对方居民个人
  • C.缔约对方居民的指定收款人
  • D.缔约对方居民且在缔约对方上市的公司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下列申请人从中国取得的所得为股息时,可不根据规定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直接判定申请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1)缔约对方政府(选项 A 当选)。(2)缔约对方居民且在缔约对方上市的公司(选项 D 当选)。(3)缔约对方居民个人(选项 B 当选)。(4)申请人被第(1)~(3)项中的一人或多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100% 股份,且间接持有股份情形下的中间层为中国居民或缔约对方居民。代理人或指定收款人等不属于“受益所有人”,选项 C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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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3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真题(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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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产品中,暂缓征收消费税的是(   )。
  • A.甲醇汽油
  • B.乙醇汽油
  • C.生物柴油
  • D.航空煤油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 7 个子目。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选项 ABC 不当选,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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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对个人独资企业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表述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是(   )。
  • A.企业经营多业的,应根据其各自业务板块分别确定其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 B.实行核定征收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的相关优惠政策
  • C.由查账征收改为适用核定征收后,查账征收下未弥补的亏损可继续弥补
  • D.当前持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可选择适用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应税所得率,选项 A 不当选。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改为核定征收方式后,在查账征收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选项 C 不当选。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持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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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新加坡某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下列业务的,按规定构成我国常设机构的是(   )。
  • A.在中国境内从事为期连续 9 个月的建筑工程
  • B.派雇员到中国境内提供为期 92 天的咨询劳务
  • C.专为交付本企业商品而在中国境内设立准备性场所
  • D.专为本企业采购货物而在中国境内设立辅助性场所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对于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对方的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或者与其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持续 6 个月以上的,构成常设机构,选项 A 当选。企业通过雇员或雇佣的其他人员在缔约国一方提供的劳务活动,包括咨询劳务活动,但仅以该性质的活动(为同一项目或相关联的项目)在任何 12 个月中连续或累计超过 183 天的,构成常设机构,选项 B 不当选。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国另一方仅由于仓储、展览、采购及信息收集等活动的目的设立的具有准备性或辅助性的固定场所,不应被认定为常设机构,选项 C、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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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处罚设定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 A.全国人大可通过法律的形式设定各种税务行政处罚
  • B.财政部可通过行政法规的形式设定各种税务行政处罚
  • C.国家税务总局可通过规章的形式设定各种税务行政处罚
  • D.省级税务机关可通过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设定各种税务行政处罚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通过法律的形式设定各种税务行政处罚,选A 当选。国务院可以通过行政法规的形式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税务行政处罚,选项 B 当选。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家税务总局可通过规章的形式设定警告、通告批评或一定数额的行政处罚,选项 C 不当选。税务局及其以下各级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是一种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不是对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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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股权收购业务相关条件中,属于适用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必备条件有(   )。
  • A.企业重组后连续 12 个月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 B.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 C.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重组后连续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 D.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 50% 且收购发生时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交易总额的 85%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2)企业重组后的连续 12 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3)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 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4)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规定的比例(不低于 50%)。(5)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规定的比例(不低于 85%)。选项 A、B、C、D 均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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