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居民个人王某,其独生子年满 5 周岁并正在接受学前教育,父母均已年满 65 周岁。2023 年王某的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工资 15 000 元,含按国家标准缴纳的“三险一金”3 500 元。 (2)4 月委托某拍卖公司拍卖收藏的祖传字画一幅,最终拍卖成交价为 50 000 元,不能提供该字画原值凭证。 (3)12 月从单位领取年终奖 72000 元,选择单独计税。 (其他相关资料:相关专项附加扣除均由王某 100% 扣除,王某已向单位报送其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考虑字画拍卖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部分)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部分)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要求1]回答王某拍卖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及纳税地点。
[要求2]

回答王某拍卖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并计算拍卖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要求3]

计算 2023 年王某就其综合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要求4]

计算 2023 年王某获得的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王某拍卖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其委托的拍卖公司代扣代缴。

应向拍卖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要求2]
答案解析:

王某拍卖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税。 

王某拍卖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款 =50 000×3%=1 500(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15 000×12-60 000-3 500×12-2 000×12-3 000×12=18 000(元) 

王某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8 000×3%=540(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年终奖按 12 个月分摊后,每月的奖金 =72 000÷12=6 000(元),适用税率 10%,速算扣除数 210 元。 

王某获得的年终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72 000×10%-210=6 990(元)

立即查看答案
本题来源: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真题(2024)
点击去做题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纳税人提供的下列服务中,可免征增值税的是(  )。
  • A.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的技术转让服务 
  • B.动物诊疗机构提供的动物清洁服务 
  • C.保险公司提供的半年期人身保险服务 
  • D.职业培训机构提供的非学历教育服务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选项 A 当选;对于动物诊疗机构销售动物食品和用品,提供动物清洁、美容、代理看护等 服务,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选项 B 不当选;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 的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选项 C 不当选;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 选项 D 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单选题]根据消费税出口退(免)税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外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不能申请退还消费税
  • B.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自产应税消费品可办理退还消费税 
  • C.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应税消费品不予办理退还消费税 
  • D.除外贸企业外的其他商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可申请退还消费税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可办理退税,选项 A 不当选;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者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依据其实际出口数量免征消费税,不予办理退还消费税,选项 B 不当选、选项 C 当选;除生产企业、 外贸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具体是指一般商贸企业,这类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退(免)税,选项 D 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单选题]赵某 2019 年 7 月 15 日从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购入小轿车一辆,含增值税价款 33.9 万元,购车次日按 10% 的税率缴纳了车辆购置税,由于质量原因于 2022 年 7 月 16 日将该车退回。赵某可申请退还的车辆购置税为(  )万元。
  • A.2.10
  • B.2.37
  • C.2.40
  • D.2.71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自纳税人缴纳车辆购置税税款之日起,至申请退税之日止,小轿车的使用年限为 3年,赵某可申请退还的车辆购置税 =33.9÷(1+13%)×10%×(1-3×10%)=2.10(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有关企业所得税跨省市总分机构间预缴税款分摊的表述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有(  )。
  • A.分支机构应分摊税额为总分机构汇总应纳税额的 40% 
  • B.当年新设立的分支机构从设立第二年起开始参与分摊 
  • C.当年撤销的分支机构自办理税务注销之日起不参与分摊 
  • D.按照上年度各分支机构营业利润、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因素分摊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总机构在每月或每季终了之日起 10 日内,按照上年度各省市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 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的 50% 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选项 A、D 不当选。当年新设立的分支机构第 2 年起参与分摊;当年撤销的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不参与分摊。选项 B、C 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组合题]

位于西部某市区的国家鼓励类软件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成立于 2018 年 1 月,自 2021 年开始被认定为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并于当年实现盈利。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其他收益 800 万元;发生营业成 本 2 900 万元、税金及附加210 万元、管理费用 2400 万元、销售费用 1700 万 元、财务费用 200万元、营业外支出 1200 万元。2023 年度该企业自行计算的会计利润为 2190 万元。2024 年3月该企业进行 2023 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自查发现如下事项:

18 月份将一台企业使用过的已抵扣过进项税额的燃油汽车在二手市场上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10 万元,未进行相应会计及税务处理。相关业务均签订了正式合同但未计提缴纳印花税。企业发现问题后已经完成了印花税、增值税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补税处理。 

2)其他收益核算了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 800万元,虽未对其单独设立核算账套但主管会计将该笔收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3)成本费用中含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总额 2 000 万元(其中残疾职工的工资 50 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 300 万元、职工教育经费 200 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 30 万元,工会经费取得合法票据。 

4)期间费用中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000 万元(其中包括非广告性赞助支200 万元),业务招待费 200 万元。上年度超标未扣除可结转到本年度扣除的广告费 100 万元。 

5)营业外支出中含行政罚款及滞纳金 1 万元、替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 3 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买卖合同印花税税率为 0.3‰,若无特殊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取得有效凭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应补缴的处置环节印花税 =10×0.3‰=0.003(万元)

应补缴的处置环节增值税 =10×13%=1.3(万元)

应补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1.3×7%=0.091(万元)

应补缴的教育费附加 =1.3×3%=0.039(万元)

法律责任:对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50% 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业务(1)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0-0.003-0.091-0.039=9.867(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业务(2)企业处理不正确。 

理由: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属于财政性资金,但企业没有对其单独核算,不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要求3]
答案解析:

企业支付残疾职工的工资可以 100% 加计扣除,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50 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 =2 000×14%=28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300-280=2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 =2 000×8%=16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200-160=40(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 =2 000×2%=40(万元),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限额,不需要调整。

[要求4]
答案解析: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1=10 000×5‰=50(万元)<扣除限额 2=200×60%=120(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为 50 万元。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00-50=150(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 =10 000×15%=1 500(万元),当年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000 万元,其中 200 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不予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00 万元;调减上年度结转到本年度扣除的广告费 100 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00-100=100(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行政罚款及滞纳金 1 万元、替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 3 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3=4(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 25% 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适用的地区优惠税率为 15%

2023 年度为企业获利年度的第三年,按照“两免三减半”政策的税率为 12.5%,低于地区优惠税15%,因此选择“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使企业税负更低。

[要求7]
答案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 =2 190+9.867-50+20+40+150+100+4=2 463.867(万元)

应纳税额 =2 463.867×12.5%=307.98(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 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