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境内机构对外付汇的下列情形中,需要进行税务备案的有(  )。 
  • A.向境外单笔支付 5 万美元的直接债务利息 
  • B.向境外单笔支付 10 万美元的境内工作报酬 
  • C.向境外单笔支付 15 万美元的境内担保费用 
  • D.向境外单笔支付 20 万美元的境外差旅费用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 5 万美元以上(不含等值 5 万美元,选项 A 不当选)的下列外汇资金,除无须进行税务备案的情形外,均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1)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 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2)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以及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经常转移收入(选项 B、C 当选)。(3)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 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境内机构在境外发生的差旅、 会议、商品展销等各项费用属于对外付汇无须进行税务备案的情形(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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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真题(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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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固定资产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计提折旧进行税前扣除的是(  )。
  • A.未投入使用的房屋 
  • B.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 C.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 D.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均不得计算折旧扣除,选项 B、C、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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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上市公司员工取得与不可公开交易股票期权相关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的表述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是(  )。
  • A.员工行权时的施权价与该股票当日收盘价之间的差额,暂不征税 
  • B.员工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取得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纳税 
  • C.员工接受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时,以当日收盘价按“劳务报酬所得”纳税 
  • D.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公司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应按“利息、股息、 红利所得”纳税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员工取得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行权时的施权价与该股票当日收盘价之间的差额,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纳税,选项 A 不当选;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纳税,选项 B 不当选;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时,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选项 C 不当选;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公司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纳税,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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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新加坡企业派遣两名员工来华为某项目提供劳务,甲员工的停留时间为 3 月 1日—3 月 5 日,乙员工的停留时间为 3 月 3 日—3 月 7 日,在判断该外国企业是否构成境内常设机构时,两名员工应计入的境内工作时间是(  )天。
  • A.5
  • B.6
  • C.7
  • D.10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新加坡企业为中国境内某项目提供劳务,以该企业派其雇员为实施服务项目第一次抵达中国之日期(3 月 1 日)起至完成并交付服务项目的日期(3 月 7 日)止作为计算期间,计 算相关人员在中国境内的停留天数;具体计算时,按所有雇员为同一个项目提供劳务活动不同时期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停留的时间计算,对同一时间段内的同一批人员的工作不分别计算(甲、 乙员工 3 月 3 日—3 月 5 日均在境内停留,不分别计算);本题中,甲、乙员工为同一项目提供服务,在华的停留期间为 3 月 1 日—3 月 7 日,共计 7 天。选项 C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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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纳税人开采的下列资源中,减征 30% 资源税的有(  )。
  • A.低丰度油田开采的原油 
  • B.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
  • C.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煤炭 
  • D.充填开采置换出的煤炭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从低丰度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 20% 资源税,选项 A 不当选;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和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减征 30% 资源税,选项 B 当选;从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品,减征 30% 资源税,选项 C 当选;2027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对充填开采 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 50%,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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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20 年,注册在新加坡的甲公司在我国境内出资成立乙公司, 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 年,乙公司的部分经营事项如下:

(1)2 月 1 日,乙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已实现留存收益向甲公司分配股利 100 万元。2 月 2 日,甲公司决定将应分回的乙公司股利用于购买我国境内非关联企业丙公司的股权,同日相关款项直接从乙公司转入丙公司股东账户。 

(2)3 月 1 日,依合同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含增值税的特许权使用费 1 000 万元,乙公司将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之后的余额支付给甲公司。 

(3)4 月 1 日,依合同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支付含增值税的咨询费 200 万元,乙公司将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之后的余额支付给甲公司,甲公司在我国 境内无机构场所且未派遣人员来中国提供相关服务。 

(4)5 月 1 日,主管税务机关对乙公司的某跨境交易安排实施一般反避税调查, 并向该公司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乙公司认为其交易不属于避税安排,计划向税务机关提交证明资料。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甲公司分得的利润可以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

理由:甲公司分得利润符合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的条件特征:

①以分得利润从非关联方 收购境内居民企业股权,属于直接投资

②分得利润属于乙公司已经实现的留存收益

③相应收购价款直接从乙公司转入丙公司股东账户

[要求2]
答案解析:

事项(2)乙公司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1 000÷(1+6%)×6%=56.60(万元) 

事项(2)乙公司应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 =1 000÷(1+6%)×10%=94.34(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事项(3)乙公司应该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200÷(1+6%)×6%=11.32(万元)

事项(3)乙公司无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要求4]
答案解析:

乙公司应当自收到《税务检查通知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税务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企业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提供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经批准可以延期提供,但最长不得超过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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