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某批发兼零售的卷烟销售公司,2022 年 6 月批发销售牌号卷烟 100 箱(每箱 50000 支),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200 万元、销项税额 26 万元;零售牌号卷烟 20 箱(每箱 50 000 支),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 56.5 万元。该公司 6 月应缴 纳消费税(  )万元。
  • A.22.0
  • B.24.5
  • C.27.5
  • D.30.5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卷烟在零售环节不缴纳消费税。该公司 6 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200×11%+100×50000×0.005÷10 000=2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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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真题(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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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经营性房产中,应从租计征房产税的是(  )。 
  • A.处于免收租金期间内的出租房产 
  • B.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自营的经营性房产 
  • C.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对外投资联营房产 
  • D.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对外投资联营房产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房产税,选项 A 不当选;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自营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的代管人或使用人按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房产税,选项 B 不当选;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由被投资方按房 产余值从价计征房产税,选项 C 不当选;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从租计征房产税,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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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的, 税务机关可以视同申报,这种纳税申报方式为(  )。
  • A.直接申报
  • B.间接申报 
  • C.简并征期 
  • D.简易申报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简易申报”是指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或税务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视同申报。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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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新建房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可计入土地增值税加计 20% 扣除基数的有(  )。
  • A.取得土地使用权缴纳的契税 
  • B.销售过程中发生的销售费用 
  • C.开发小区内的道路建设费用 
  • D.支付所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费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 20% 的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是指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 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 税,应视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中扣除,选项 A 当选。销售费用应当在“房地产开发费用”项目中扣除,选项 B 不当选。房地产开发成本是指纳税人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其中基础设施费包括开发小区内道路发生的支出,选项 C 当选,前期工程费包括规划、设计支出,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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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2022 年 3 月,某大型工业企业直接排放大气污染物 1 000 万立 方米,其中二氧化硫 120 毫克 / 立方米。当地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税额 1.2 元,二氧化硫污染当量值(千克)为 0.95。 

(其他相关资料:二氧化硫为该企业排放口的前三项污染物,不考虑该企业 排放的其他废气,当地规定的二氧化硫排放标准为 200 毫克 / 立方米,1 克 =1 000 毫克。)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二氧化硫排放量 =1 000×10 000×120÷1 000÷1 000=1 200(千克) 

二氧化硫污染当量数 =1 200÷0.95=1 263.16

[要求2]
答案解析:

二氧化硫的环境保护税 =1 263.16×1.2=1 515.79(元) 

该企业排放的二氧化硫浓度值 120 毫克 / 立方米< 200×(1-30%)=140(毫克 / 立方米),可减 75% 征收环境保护税。 

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环境保护税 =1 515.79×75%=1 136.84(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该企业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

该企业环境保护税的纳税地点为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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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位于西部某市区的国家鼓励类软件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成立于 2018 年 1 月,自 2021 年开始被认定为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并于当年实现盈利。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其他收益 800 万元;发生营业成 本 2 900 万元、税金及附加210 万元、管理费用 2400 万元、销售费用 1700 万 元、财务费用 200万元、营业外支出 1200 万元。2023 年度该企业自行计算的会计利润为 2190 万元。2024 年3月该企业进行 2023 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自查发现如下事项:

18 月份将一台企业使用过的已抵扣过进项税额的燃油汽车在二手市场上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10 万元,未进行相应会计及税务处理。相关业务均签订了正式合同但未计提缴纳印花税。企业发现问题后已经完成了印花税、增值税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补税处理。 

2)其他收益核算了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 800万元,虽未对其单独设立核算账套但主管会计将该笔收入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3)成本费用中含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总额 2 000 万元(其中残疾职工的工资 50 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 300 万元、职工教育经费 200 万元、拨缴的工会经费 30 万元,工会经费取得合法票据。 

4)期间费用中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000 万元(其中包括非广告性赞助支200 万元),业务招待费 200 万元。上年度超标未扣除可结转到本年度扣除的广告费 100 万元。 

5)营业外支出中含行政罚款及滞纳金 1 万元、替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 3 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买卖合同印花税税率为 0.3‰,若无特殊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取得有效凭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应补缴的处置环节印花税 =10×0.3‰=0.003(万元)

应补缴的处置环节增值税 =10×13%=1.3(万元)

应补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1.3×7%=0.091(万元)

应补缴的教育费附加 =1.3×3%=0.039(万元)

法律责任:对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50% 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业务(1)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0-0.003-0.091-0.039=9.867(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业务(2)企业处理不正确。 

理由: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属于财政性资金,但企业没有对其单独核算,不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要求3]
答案解析:

企业支付残疾职工的工资可以 100% 加计扣除,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50 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 =2 000×14%=28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300-280=2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 =2 000×8%=16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限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 200-160=40(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 =2 000×2%=40(万元),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限额,不需要调整。

[要求4]
答案解析: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1=10 000×5‰=50(万元)<扣除限额 2=200×60%=120(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为 50 万元。 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00-50=150(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 =10 000×15%=1 500(万元),当年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000 万元,其中 200 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不予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00 万元;调减上年度结转到本年度扣除的广告费 100 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00-100=100(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行政罚款及滞纳金 1 万元、替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 3 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3=4(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 25% 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适用的地区优惠税率为 15%

2023 年度为企业获利年度的第三年,按照“两免三减半”政策的税率为 12.5%,低于地区优惠税15%,因此选择“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使企业税负更低。

[要求7]
答案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 =2 190+9.867-50+20+40+150+100+4=2 463.867(万元)

应纳税额 =2 463.867×12.5%=307.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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