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拟以募集设立方式将公司形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发起人应当为 2 人以上 200 人以下
  • B.应当由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成立大会通过
  • C.发起人不得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 D.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应当自设立后 5 年内缴足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为 1 人以上 200 人以下,其中应当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选项 A 不当选;发起人既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非货币财产出资,选项 C 不当选。发起人应当在公司成立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出资,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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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 202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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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叔侄二人约定创设“经营权”,侄子在叔叔的店铺上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权利以满足经营需要,权利期限为 20 年,侄子支付 30 万元作为经营权的对价;如果叔叔擅自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该店铺出租、出售,侄子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经营权”创设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符合物权法定原则,侄子享有居住权
  • B.符合物权法定原则,侄子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 C.违反物权法定原则,叔叔有权请求侄子返还店铺
  • D.违反物权法定原则,叔叔无权请求侄子返还店铺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叔侄二人私自创设的“经营权”不具有物权效力,选项 A、B 不当选。叔侄二人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其他因素影响的情况下,属于有效约定,具有债权效力,叔叔无正当理由不得请求侄子返还店铺,选项 D当选、选项 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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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甲股份公司董事会依照该公司章程的规定拟作出一项对外投资决议。该公司董事会有 7 人,此次董事会会议共有 5 名董事参加,在表决时,3 名董事投赞成票,1 名董事投反对票,1 名董事投弃权票。公司拟根据本次决议实施对外投资计划,但该公司股东朱某认为该决议存在瑕疵。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决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该决议不成立
  • B.该决议无效
  • C.该决议可撤销
  • D.该决议仅有轻微瑕疵,不影响决议效力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不成立:①未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②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③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④同意决议事项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2)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本题中,该决议未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决议不成立,选项 A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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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某敏感类境外投资项目的投资主体为地方企业,中方投资额为 1 亿美元。根据涉外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该项目应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 B.该项目应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 C.该项目应由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核准 
  • D.该项目应由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敏感类项目的,应当向国家发展改革委 申请核准,选项 A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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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承揽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承揽人依约有义务按照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 
  • B.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 C.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要求的,承揽人应当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
  • D.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之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可以不经定作人同意,选项 B 不当选。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选项 C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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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21 年 1 月 15 日,甲公司在销售商品房时向购房人出示宣传册,标明配套建设 1 所幼儿园和 1 家大型商场;该宣传册同时载明“本宣传册仅供参考”的字样。赵某当日与甲公司订立合同。朱某、钱某反复询问是否有幼儿园和商场,在获得甲公司肯定回复后,两人于 1 月 21 日分别与甲公司订立合同。三人签订的合同中未载明配套建设幼儿园和商场,仅载明建设符合规划要求。1 月 20 日,甲公司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023 年 6 月,朱某所购商品房窗户严重漏水,造成地板损失 1 万元。经查,承建该地产项目的乙公司经甲公司同意,将窗户安装工程分包给丙公司;丙公司的防水工作存在瑕疵,致使朱某所购商品房窗户漏水。甲公司在赔偿朱某 l 万元后向乙公司求偿,乙公司主张甲公司应先向丙公司求偿。朱某以丙公司的防水工作存在瑕疵为由要求其承担重作的法律责任,丙公司拒绝。

甲公司因资金短缺,无力完成幼儿园和商场的建设,随后商品房销售价格明显下滑。赵某起诉称,甲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其订立合同,该合同无效,要求甲公司返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钱某以甲公司未建设幼儿园和商场,构成违约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甲公司表示,资金到位后会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幼儿园和商场,但购房合同中并未约定配套建设的内容,因此不构成违约。

2023 年 7 月,甲公司向南纬公司借款 5 000 万元;甲公司以其房屋设立抵押,甲公司控股的丁公司以其大额存单设立质押,用于担保上述债权。甲公司与南纬公司于 7 月 25 日订立抵押合同,并于次日办理抵押登记。丁公司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有紧迫需求为由,未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作出决议,直接与南纬公司订立质押合同并完成登记。

因甲公司无力偿还贷款,南纬公司要求行使质权。丁公司以其提供担保时未依 法作出决议为由,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南纬公司主张丁公司属于甲公司控股的公司,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无需作出决议。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乙公司关于甲公司应先向丙公司求偿的主张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要求2]
答案解析:

朱某要求丙公司承担重作的法律责任,不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重作属于违约责任,但丙公司并非朱某的合同相对人

[要求3]
答案解析:

赵某要求甲公司返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的理由不成立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要求4]
答案解析:

甲公司关于购房合同中并未约定配套建设的内容,其不构成违约的主张不成立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 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5]
答案解析:

南纬公司的房屋抵押权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设立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建筑物 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要求6]
答案解析:

南纬公司关于丁公司属于甲公司控股的公司,故丁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无需作出决议的主张不成立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经股东 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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