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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判断题]查阅公司账簿的权利属于股东的共益权。( )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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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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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

    甲以设定抵押的财产作价出资

  • B.

    乙以劳务作价出资

  • C.

    丙以特许经营权作价出资

  • D.

    丁以专利权作价出资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股东可以用货币,以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土地所有权不能出资,非法的财产(如毒品)不能出资。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不能出资。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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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丁分别持有公司 5%、20%、35% 和 40% 的股权,该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行使表决权及股东会决议方式作出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及决议作出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

    甲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 B.

    只有丁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 C.

    只要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 D.

    只要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表决权作出约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甲的表决权未达到 1/10,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而乙、丙、丁各自享有的表决权均已达到 1/10 以上,均有权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选项 A、B 不当选;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以及变更公司形式,均应当经股东会代表全体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在本题中,丙和丁的表决权已经超过全体表决权的 2/3,选项 C当选;乙和丁的表决权合计仅 60%,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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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王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 万元,下列关于甲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甲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董事行使董事会职权

  • B.

    甲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刘某担任监事行使监事会职权

  • C.

    甲公司决定由董事王某兼任经理

  • D.

    甲公司决定由董事王某兼任监事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 1 名董事,不设立董事会,该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选项 A、C 不当选;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 1 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选项 B 不当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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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有

  • A.

    公司转让主要财产

  • B.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 C.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 D.

    公司连续 5 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 5 年连续盈利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1)公司连续 5 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 5 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另外,公司的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选项 A、C、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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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简答题]

赵某、钱某等 5 位股东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

2020 年 5 月,股东钱某意欲退出公司并与非股东孙某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磋商,确认按价格 120 万元、现金支付方式转让其全部股权。钱某将上述详情书面通知赵某和其他股东。赵某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并提出以市场价格为 120 万元的名下房产换取钱某的股权。钱某予以拒绝,并将股权转让给了孙某。

问题:

钱某将股权转让给孙某而非赵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

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本题中,孙某是以现金形式支付方式购买股权,而赵某是以市场价格为 120 万元的房产换取股权,二者是不同支付方式,不符合“同等条件”,因此,钱某将股权转让给孙某而非赵某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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