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1 月,孙某、张某、赵某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孙某以房屋作价出资 100 万元。2018 年 5 月,李某入股该公司。后查明,孙某出资的房屋价值仅为 70 万元。对孙某出资不足责任承担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应当由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选项 B 当选。
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由张某、李某、王某、赵某四人出资设立,四人出资比例分别是 10%、15%、20%、55%,公司章程对议事规则和表决权的行使未作特别规定。甲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就增加注册资本事项进行表决。下列关于股东会就该事项决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选项 A 当选。
王某、陈某和赵某为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三人均已办理股东资格登记,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未作特别规定。王某所持股权的实际出资人为钱某,陈某和赵某对此均不知情。王某将所持股权以合理价格全部转让给陈某并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钱某和赵某知悉后对此提出异议。下列关于该股权转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内部转让不存在优先购买权,赵某无权就该股权转让行使优先购买权,选项 A不当选;除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可在内部自由转让,王某将股权转让给陈某不需要经过赵某同意,选项 B 不当选;陈某取得该股权,名义股东王某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钱某的损失,钱某有权向王某追偿,但不能要求王某返还股权,选项 C 不当选,选项 D 当选。
2019 年 4 月,赵某、张某、李某三人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张某以专利技术作价 100 万元出资,在公司成立时转移专利技术。2019 年 12 月,李某主张,张某用于出资的专利技术,虽然出资时经评估价值 100 万元,但目前因市场因素贬值为 50 万元,张某应当补足差额。
问题:
李某要求张某补足出资差额,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李某要求张某补足出资差额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