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公司监事的是( )。
  • A.

    职工代表

  • B.

    财务负责人

  • C.

    总经理

  • D.

    独立董事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属于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理事,选项 B、C 不当选;独立董事不得兼任监事,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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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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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甲以设定抵押的财产作价出资
  • B.乙以劳务作价出资
  • C.丙以特许经营权作价出资
  • D.丁以专利权作价出资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股东可以用货币,以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土地所有权不能出资,非法的财产(如毒品)不能出资。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不能出资。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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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是

  • A.

    检查公司财务

  • B.

    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 C.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 D.

    建议解任违反公司章程的经理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属于董事会的职权,选项 B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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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 A.

    公司名称和住所

  • B.

    公司注册资本

  • C.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

  • D.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必备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选项 A);(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选项 B);(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日期(选项 D);(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选项 C);(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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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简答题]

2018 年 8 月,赵某、钱某、孙某和李某各出资 100 万元,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四名股东各持股 25%,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及股权继承未作特别规定,全体股东亦未作特别约定。2021 年 9 月,赵某因病去世,其女儿周某作为唯一继承人要求继承赵某所持公司全部股权。钱某不同意该股权继承,向周某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提出按照市场公允价值 200 万元购买该股权,遭到周某拒绝,钱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优先购买权。2022 年 2 月,孙某为儿子购买婚房缺少资金,遂与李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甲公司 10% 的股权以 12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某,钱某得知后,不同意该股权转让,主张按照相同条件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购买孙某所持甲公司 5% 的股权,遭到孙某拒绝。2022 年 5 月,因孙某与其他股东在经营理念上的差异越来越大,其他股东在甲公司股东会会议上一致通过甲公司分立的决议,由孙某独立持有一家小公司,其他股东留在甲公司。孙某不愿独立经营,对该项决议投了反对票,甲公司股东会依法通过了公司分立决议。孙某因此对甲公司经营心灰意冷,遂要求甲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并退出公司。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2021 年 9 月,钱某请求行使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简要说明理由。

2)2022 年 2 月,钱某对孙某转让的股权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简要说明理由。

3)2022 年 5 月,孙某是否有权请求甲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

1)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发生变化时,其他股东主张依据《公司法》规定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及股权继承未作特别规定,全体股东亦未作特别约定,故钱某请求行使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钱某对孙某转让的股权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本题中,孙某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李某属于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钱某对此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3)孙某有权请求甲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①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②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③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公司法还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

权。本题中,孙某对公司分立决议投了反对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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