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来源:2024年《中级经济法》5月强化阶段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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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关于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生效为一般性原则,但存在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下列关于例外情形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的设定,以登记为对抗要件而非生效要件。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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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判断题]承租人、保管人、质权人对他人财产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他主占有,是指“不以所有”的意思而为的占有。如承租人、借用人、保管人、质权人等对标的物的占有。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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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判断题]某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周某向刘某推介一款保险产品,刘某认为不错,于是双方约定了签订合同的时间。订立保险合同时,刘某无法亲自到场签字,就由周某代为签字。后刘某缴纳了保险费。此时,应视为刘某对周某代签字行为的追认。( )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盖章行为的追认。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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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下列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下列法律行为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2)当事人通谋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4)违反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的。选项A、B、C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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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2021年5月20日,甲房地产公司与A银行签订1 000万的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年。2021年5月21日,甲房地产公司以自己划拨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给A银行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21年10月,甲房地产公司在已设立抵押权的建设用地上,开始建造建筑物。2021年12月,甲房地产公司因资金短缺想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并通知了A银行。A银行认为自己权益会受损害,遂拒绝甲公司的转让请求。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A银行的抵押权于2021年5月21日设立。根据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要求2]
答案解析:甲公司以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未经批准不能抵押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不能成立。根据规定,当事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以未办理批准手续为由主张抵押合同无效或者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已经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有权行使抵押权,抵押权实现所得价款,应当优先用于补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
[要求3]
答案解析:新增建筑物不是抵押物。根据规定,当事人仅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抵押权效力及于土地上已有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已完成部分,不及于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的续建部分以及新增建筑物。
[要求4]
答案解析:甲房地产公司可以转让该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按照其约定。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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