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申请,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
(1)是案件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3)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5周岁)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其他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受赠行为属于纯获利行为,因此,受赠玩具熊和游戏机的行为均有效,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
此处按照生活常识,将2万元的游戏机(金额较大)赠与邻居小孩的行为和小明的年龄、智力是不相适应的,而赠与玩具熊(金额较小)的行为是和小明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因此,赠送游戏机的行为效力待定,赠送玩具熊的行为有效,选项AC均错误。本题选项B正确。
民事诉讼中一般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连住 1 年,就医除外)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特殊情况除外:
(1)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2)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①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②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
③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0日,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一台机器出租给乙公司,租期2年,乙公司一次性支付租金100万。次日,甲公司为该机器向丙保险公司投保,保险金额200万元。
甲公司的监事赵某怀疑甲公司与乙公司有关联关系,遂请求监事会予以调查,遭到监事会主席拒绝。赵某聘请会计事务所协助其工作后请求甲公司承担费用,遭到甲公司拒绝。
2022年5月10日,张某因该机器产生的噪音打扰其午休,利用乙公司安保工作的漏洞,将该机器转移至其承包的位于乙公司围墙外的林地中,乙公司调取监控录像后请求张某返还该机器并赔偿其误工损失。
张某以乙公司并非该机器的所有权人为由予以拒绝,乙公司报警后,张某返还了机器,乙公司加装了噪音设施,M市N县公安局派出所对张某作出了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张某不服,向M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
2023年1月10日,因隔壁丁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丁企业”)的厂房发生爆炸,导致该机器全部毁损,乙公司无法继续使用,乙公司请求甲公司退还租金50万元,甲公司以机器毁损与其无关为由拒绝退还。
2023年2月10日,丙保险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保险金200万元后向丁企业索赔200万元,丁企业以丙保险公司并非被损毁机器的所有人为由拒绝赔偿。
陈某为丁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80万元,实缴出资50万元,2023年1月15日退伙,陈某从丁企业取回20万元现金。后因丁企业无力赔偿其厂房爆炸所导致的债务,丙保险公司向陈某索赔,陈某以其已经退伙为由拒绝赔偿。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物权、行政复议、合同、保险、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