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判断题]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发生的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可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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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VIP私教班4月中级经济法月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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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企业财产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合伙企业的原始财产是指全体合伙人实际缴纳的财产 
  • B.合伙人以土地使用权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不可以由合伙人自行协商
  • C.合伙人在合伙清算前擅自转让合伙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 D.合伙企业清算的合伙财产应先用于缴纳税款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选项 A,合伙企业的原始财产是全体合伙人认缴的财产,而非各合伙人实际缴纳的财产。选项 B,合伙人以土地使用权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选项 D,合伙企业的财产首先用于支付合伙企业的清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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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判断题]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未通知保险人,保险人主张变更对其不发生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A.正确
  • B.错误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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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李某与甲公司解除代理关系后,持甲公司未收回的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代理甲公司与善意的乙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下列关于李某代理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属于有权代理
  • B.属于无权代理
  • C.代理行为无效
  • D.代理行为有效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李某与甲公司解除代理关系后,仍然持甲公司未收回的,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与善意第三人乙公司进行签订合同,李某属于无权代理,乙公司基于甲公司公章,有理由相信李某的代理行为有效,故构成表见代理,乙公司可要求甲公司履行供货义务,而甲公司的相关损失只能向李某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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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管辖的确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先立案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 B.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 C.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
  • D.原告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民事诉讼中一般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连住 1 年,就医除外)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特殊情况除外:

(1)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2)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①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②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复立案;

        ③立案后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将案件移送给先立案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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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中,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 )。 
  • A.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 B.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 C.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 D.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选项ABC当选。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选项D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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