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2025年12月31日之前,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该企业当年广告费支出的扣除限额=500×30%=150(万元)。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2024年待扣除的广告费支出=200+15=215(万元)>150(万元),所以该企业2024年准予扣除的广告费支出为15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去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关于税收优惠规定减免和抵免的应纳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依据题干数据,2024年度该公司应纳税额=(200-20)×25%=45(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发生额的60%=90×60%=54(万元),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5 500×5‰=27.5(万元),所以甲公司2024年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27.5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