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2018 年 9 月 3 日,债务人甲公司出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10 月 15 日,债权人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针对甲公司的破产申请。甲公司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理由是:(1)甲公司的账面资产大于负债,只是难以变现,不构成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乙公司未预先缴纳诉讼费用,不应立案。11 月 1 日,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案件,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调查甲公司财产状况时发现:当年 8 月,甲公司向丙公司购买起重机 5 台,总金额 50 万元,约定分两期付款,第二期付款日为 2018 年 12 月 31 日;在甲公司付清价款前,丙公司保留起重机的所有权。至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之时,甲公司已经收到 5 台起重机并投入使用,甲公司已经支付价款总计 40 万元。11 月 3 日,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起重机买卖合同并通知丙公司,丙公司立即要求管理人支付剩余 10 万元起重机价款,管理人以第二期付款期限尚未届至为由拒绝。丙公司遂要求收回起重机。此外,当年 8 月,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购买原材料合同,约定交货时间为 11 月 30 日之前。10 月 20 日,丁公司发货,甲公司的管理人于 11 月 5 日收到货物。11 月 8 日,丁公司向甲公司催收货款时发现,甲公司破产案件已被人民法院受理,遂要求取回该批货物。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甲公司关于“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只是难以变现,不构成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异议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要求2]

甲公司关于“乙公司未预先缴纳诉讼费用,人民法院不应立案”的异议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要求3]

管理人是否有权以付款期限尚未届至为由拒绝支付甲公司所欠丙公司剩余 10 万元起重机价款?并说明理由。

[要求4]

在管理人以第二期付款期限尚未届至为由拒绝付款的情况下,丙公司是否有权收回起重机?并说明理由。

[要求5]

丁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取回已交付的原材料?并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异议不成立。根据规定,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要求2]
答案解析:异议不成立。根据规定,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应计入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无须预交。相关当事人以申请人未预先交纳诉讼费用为由,对破产申请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要求3]
答案解析:管理人无权以付款期限尚未届至为由拒绝支付甲公司所欠丙公司剩余 10 万元起重机价款。根据规定,买受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原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期限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买受人管理人应当及时向出卖人支付价款。
[要求4]
答案解析:丙公司无权收回起重机。根据规定,买受人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及时支付价款,给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买受人已支付标的物总价款 75% 以上或者第三人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的除外。
[要求5]
答案解析:丁公司无权取回原材料。根据规定,出卖人对在运途中标的物未及时行使取回权,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向管理人行使标的物取回权的,管理人不应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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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备考25年注会《经济法》三色笔记-真题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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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不安抗辩权应该由(  )行使。
  • A.法院
  • B.仲裁机构
  • C.先履行债务的一方
  • D.后履行债务的一方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不安抗辩权应该由先履行债务的一方行使,选项C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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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一定期限内不得转让。该期限是(  )。
  • A.6 个月
  • B.12 个月
  • C.18 个月
  • D.36 个月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选项 C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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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申请在主板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核意见的是(  )。
  • A.保荐人
  • B.证券业协会
  • C.证券交易所
  • D.证监会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证券交易所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核意见,选项 C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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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的,可不设监事会
  • B.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不得连选连任
  • C.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 2/3 以上选举产生
  • D.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每一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可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选项 A 当选;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选项 B 不当选;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选项 C 不当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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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是(       )。
  • A.未召开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 
  • B.董事会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
  • C.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 
  • D.出席会议的人数不符合公司章程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不成立:①未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选项 A 当选;②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选项B 当选;③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数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选项 D 当选;④同意决议事项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2)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选项 C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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