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重整期间的说法中,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选项 C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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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八章 奇兵制胜章节练习(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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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作为卖方在 2022 年 12 月 3 日向乙公司交付一套机器设备,总价款为 100 万元,乙公司每月支付 20 万元,在支付完全部价款之前,甲公司保留该套设备的所有权,2023 年 3 月,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案件,此时乙公司已累计支付 80 万元价款,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与乙公司的合同。关于该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1)根据规定,出卖人破产,其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未依约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完毕其他义务,或者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给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管理人依法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 75% 以上或者第三人善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的除外。本题中,由于乙公司支付的价款达到了总价款的 75% 以上(80 万元 >75 万元),不得主张取回,选项 A 不当选。(2)因上述原因出卖人未能取回标的物的,管理人有权依法主张买受人继续支付价款、履行完毕其他义务,以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选项 C 当选。(3)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只享有一次性的合同选择履行权,不得反向再次或多次行使。尤其是不得在决定或以实际行为接受继续履行合同后又决定解除合同或以超过通知或答复法定期限为由主张合同已经解除,选项 B 不当选。(4)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准。本题中,机器设备的所有权的转移应当在乙公司支付完全部价款时,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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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2020 年 10 月 1 日,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 100 万元,由 A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1 年5 月 6 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丙银行对甲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乙银行于 6 月 1日向人民法院申报了债权,12 月 1 日人民法院宣告甲公司破产,乙银行又于 12 月 10 日向A 公司提出了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A 公司有权主张其保证债务自( )起停止计息。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请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主张担保债务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停止计息的,人民法院对担保人的主张应予支持,本题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6 日,选项 A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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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2021)2020 年 10 月 15 日,甲公司因陷入财务困境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此前一周,甲公司的员工李某因被拖欠多月工资,迳行向人民法院提出针对甲公司的破产申请。
2020 年 11 月 10 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甲公司破产案件,并采用竞争方式确定 A 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同时确定 B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的接替人选。甲公司曾于 2016 年 9月 1 日聘用 A 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其财务顾问,聘用期 1 年。
管理人清理债务人财产过程中发现:
(1)甲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提前向乙公司清偿债务 100 万元,该笔债务本应于 2020年 10 月 10 日到期。
(2)甲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0 日向丙公司订购了一套生产设备,约定货到付款。丙公司于 11 月 9 日向甲公司发出该设备。在货物运送途中,丙公司于 11 月 12 日得知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案件,向承运人及管理人要求将设备运回,但未能实现。该设于 11 月 13日到达管理人。
(3)甲公司章程记载其股东王某应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前向公司缴清价值 50 万元的实物出资。王某已向公司交付一批价值 35 万元的机械设备以履行出资义务。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要求王某补缴剩余 15 万元出资,王某以其出资期限尚未届满为由拒绝。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职工李某迳行提起的破产申请。根据规定,职工提出破产申请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会议多数决议通过。
[要求2]
答案解析:A 会计师事务所与本案不存在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利害关系。根据规定,现在担任或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 3 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本题中,A 公司担任甲公司财务顾问期间为 2016 年 9 月 1 日至 2017 年 9 月 1 日,距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2020 年 11 月10)已超过 3 年。
[要求3]
答案解析:管理人无权要求撤销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提前清偿行为。根据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前 1年内债务人提前清偿的未到期债务,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到期,管理人请求撤销该清偿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该清偿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 6 个月内且债务人有破产原因的除外。
[要求4]
答案解析:管理人应当准许丙公司取回生产设备。根据规定,出卖人通过通知承运人或者实际占有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等方式,对在运途中标的物主张了取回权但未能实现,或者在货物未达管理人前已向管理人主张取回在运途中标的物,在买卖标的物到达管理人后,出卖人向管理人主张取回的,管理人应予准许。
[要求5]
答案解析:王某无权以出资期限尚未届满为由拒绝补缴出资。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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