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甲、乙、丙拟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普通合伙人,乙、丙为有限合伙人。下列合伙协议内容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乙以劳务作价 20 万元出资
  • B.甲以其出资金额的 2 倍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 C.丙可以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 D.丙为合伙事务执行人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选项 A 不当选;普通合伙人甲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 B 不当选;有限合伙人丙不得执行合伙事务,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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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 第五章 奇兵制胜章节练习(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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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某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甲死亡,其未成年子女乙、丙是其全部合法继承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7)
  • A.乙、丙可以继承甲的财产份额,但不能成为合伙人
  • B.乙、丙因继承甲的财产份额自动取得合伙人资格
  • C.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乙、丙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 D.应解散合伙企业,清算后向乙、丙退还甲的财产份额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选项 A、B 不当选,选项 C 当选;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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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甲、乙、丙的出资分别为 50 万元、25 万元、25 万元,均已实缴。甲在执业活动中因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偿还后,仍有余债 100 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 100 万元债务的清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20)
  • A.甲应承担无限责任,乙、丙以 25 万元范围承担补充责任
  • B.甲应承担无限责任,乙、丙无须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 C.甲、乙、丙均无须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 D.甲、乙、丙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可知,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本题中,甲在执业活动中因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甲应承担无限责任,乙、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无须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选项 A、C、D 不当选,选项 B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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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某合伙企业解散时,在如何确定清算人的问题上,合伙人甲、乙、丙、丁各执一词。下列各合伙人的主张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 A.甲:由我们四人共同担任清算人
  • B.乙:我是大家一致同意的企业事务执行人,只能由我担任清算人
  • C.丙:建议从我们四人中推选一人担任清算人
  • D.丁:合伙企业清算不允许由合伙人担任,因此建议请一名注册会计师来担任清算人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合伙企业的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 15 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选项 B、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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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乙、丙三人设立某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为合伙事务执行人,丙为有限合伙人。丙的下列行为中,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有(  )。
  • A.丙为该有限合伙企业向商业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
  • B.丙出差在外,遇一商机,随即签订一份合同
  • C.丙参与该有限合伙企业某项目决策,并聘任项目管理人
  • D.丙发现甲私自开设另一合伙企业从事与该有限合伙企业相同的业务,直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选项 D 当选;(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选项 A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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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下列有关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 A.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 B.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即使甲、乙均不同意,丁也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 C.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经 2 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 D.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未经 2 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丙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1)普通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伙协议不能约定,选项 A 当选,选项 C 不当选;(2)有限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的,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出质,选项 B、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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