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在个别报表中购买乙公司少数股权确认的股权成本为200万元。
【注意】达到控制之后,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从个别主体角度分析,母公司新增的对外投资并非权益性交易,应直接按照投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而子公司仅仅是股东变更,股东权益总额未发生变动,无须进行会计处理。然而,站在企业集团角度,该项交易的实质是母公司股东与少数股东之间的权益性交易。尽管合并股东权益的总额不变,但是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发生变化,因此,母公司所支付的购买溢价或折价不得计入损益,而应调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甲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款项的,应当首先将预收的款项确认为“合同负债”,待未来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即向顾客转让相关商品时,再将该负债转为收入;如果企业收取的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顾客可能会放弃合同权利的部分,应当按照顾客未来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照比例将放弃部分确认为收入,而不是在销售储值卡时就确认为收入,选项A当选;由于假定客户实际使用该储值卡消费时发生纳税义务,所以甲公司在预收销售商品款项时,应将增值税部分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中,客户实际使用该储值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中,故甲公司在2021年7月1日应确认“应交税费”的金额=678000÷(1+13%)×13%=78000(元),选项B不当选;2021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确认收入=[406800+678000×3%×406800÷(678000×97%)]÷(1+13%)=371134.02(元),应确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金额=406800÷(1+13%)×13%=46800(元),选项C当选、选项D不当选。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1)2021年7月1日,销售储值卡时:
借:银行存款678000
贷:合同负债[678000÷(1+13%)]600000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78000
(2)2021年12月31日,根据储值卡的消费金额确认收入,同时将对应的待转销项税额确认为销项税额:
借:合同负债371134.02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46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71134.0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6800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其发生的与租赁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8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甲公司从乙公司租赁 1 000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租赁期为 10 年,年租金为 100 万元,于每年年末支付。甲公司无法确定乙公司租赁内含利率,其增量借款利率为 7%。
(2)2022 年年初,甲公司和乙公司同意对原租赁进行修改,即从第五年年初起,扩租同一建筑物内 800 平方米的固定办公场所,同时将租赁期 10 年缩减至 8 年。1 800 平方米办公场所的年固定付款额为 140 万元,于每年年末支付。承租人在第五年年初的年增量借款利率为 8%。为扩租 800 平方米办公场所支付的对价与新增场所的单独价格反映合同情况进行调整后的金额并不相当。
假定不考虑未担保余值、担保余值、终止租赁罚款和相关税费等因素。
其他有关资料:(P/A,7%,10)= 7.0236;(P/A,7%,4)= 3.3872;(P/A,8%,4)= 3.3121。
甲公司应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2018 年 1 月 1 日:
借:使用权资产 702 .36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297 .64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1 00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借:财务费用 (702.36×7%)49 .17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49 .17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借:管理费用 (702.36÷10)70 .24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70 .24
2018 年 12 月 31 日,租赁负债账面价值= 702.36 + 49.17 - 100 = 651.53(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借:财务费用 (651.53×7%)45 .61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45 .61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借:管理费用 (702.36÷10)70 .24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70 .24
2019 年 12 月 31 日,租赁负债账面价值= 651.53 + 45.61 - 100 = 597.14(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借:财务费用 (597.14×7%)41 .80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41 .80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借:管理费用 (702.36÷10)70 .24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70 .24
2020 年 12 月 31 日,租赁负债账面价值= 597.14 + 41.80 - 100 = 538.94(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借:财务费用 (538.94×7%)37 .73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37 .73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借:管理费用 (702.36÷10)70 .24
贷: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 70 .24
2021 年 12 月 31 日,租赁负债账面价值= 538.94 + 37.73 - 100 = 476.67(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 702.36 - 70.24×4 = 421.40(万元)。
①构成租赁变更。
理由: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甲公司和乙公司变更了租赁期限及租赁范围,所以,属于租赁变更。
②租赁变更不应作为一项单独租赁处理。
理由: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承租人应当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第一,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第二,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因为扩租 800 平方米固定办公场所支付的对价与新增场所的单独价格反映合同情况进行调整后的金额并不相当,所以不应将租赁变更部分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2022 年 1 月 1 日,调整后的租赁负债= 140×(P/A,8%,4)= 140×3.3121 = 463.69(万元),考虑缩短年限后的租赁负债= 100×(P/A,7%,4)= 338.72(万元),考虑增加租金及增量借款利率变更增加的租赁负债= 140×(P/A,8%,4)- 338.72 = 463.69 - 338.72= 124.97(万元),租赁负债调减额=(476.67 - 338.72)- 124.97 = 12.98(万元),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调减额= 421.40÷6×2 - [140×(P/A,8%,4)- 100×(P/A,7%,4)] = 140.47 -(463.69 - 338.72)= 15.50(万元),确认资产处置损益的金额= 12.98- 15.50 = -2.52(万元)。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①缩短年限部分终止确认: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200
资产处置损益 2 .52
贷:使用权资产 (421.40÷6×2)140 .47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62 .05
②其他租赁变更:
借: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160 - 124.97)35 .03
使用权资产 124 .97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140×4 - 100×4)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