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2021)在境外注册并实质性经营的 X 公司在其所在国设立了持股平台 M 公司,并通过 M 公司在我国设立了 N 公司,其股权架构如图 12-3 所示,持股比例均为 100%。M 公司没有配置相关的资产以及人员,除了对 N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境内外资产。2021 年该集团发生了以下业务:(1)2021 年 4 月,N 公司向 X 公司付了商标使用费价税合计 636 万元,涉及的预提所得税由 X 公司负担。(2)2021 年 6 月,X 公司将 M 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了第三方境外企业 Y。(其他相关资料:根据 X 公司所在国与我国的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的协定税率为 7%。N 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要求1]在享受协定待遇的前提下,计算业务(1)N 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
[要求2]

说明业务(2)X 公司转让 M 公司的股权需要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理由,并简要说明交易双方主动向税务机关报告间接转让事项时所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N 公司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636÷(1 + 6%)×6% = 36(万元)。

N 公司应代扣代缴的预提所得税= 636÷(1 + 6%)×7% = 42(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理由:非居民企业通过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应该重新定性该间接转让交易,确定为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

相关资料包括: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股权转让前后的企业股权架构图;境外企业及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应税财产的下属企业上两个年度财务、会计报表;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财产交易不适用重新定性间接转让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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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十二章 奇兵制胜(章节练习)(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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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双重居民身份下最终居民身份的判定,《中新协定》规定了确定标准,按照先后顺序,最后选择的是(  )。
  • A.永久性住所
  • B.国籍
  • C.习惯性居处
  • D.重要利益中心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为了解决双重居民身份下最终居民身份的归属,《中新协定》规定了以下确定标准:(1)永久性住所;(2)重要利益中心;(3)习惯性居处;(4)国籍。需特别注意的是,这些标准的使用是有先后顺序的,只有当使用前一标准无法解决问题时,才使用后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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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申请人从中国取得的所得为股息时,可直接判定申请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的有(  )。
  • A.缔约对方政府
  • B.缔约对方居民且在缔约对方上市的公司
  • C.缔约对方居民个人
  • D.申请人被缔约对方政府间接持有 100% 股份,且中间层为中国居民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下列申请人从中国取得的所得为股息时,可不根据规定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直接判定申请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1)缔约对方政府(选项 A);(2)缔约对方居民且在缔约对方上市的公司(选项 B);(3)缔约对方居民个人(选项 C);(4)申请人被第(1)~(3)项中的一人或多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100% 股份,且间接持有股份情形下的中间层为中国居民或缔约对方居民(选项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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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税务机关应当以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的类似安排为基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实施特别纳税调整。调整方法包括(  )。
  • A.对安排的部分交易重新定性
  • B.对安排的全部交易重新定性
  • C.在税收上否定交易方的存在
  • D.对相关所得、扣除、税收优惠、境外税收抵免等重新定性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税务机关应当以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的类似安排为基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实施特别纳税调整。调整方法包括:(1)对安排的全部或者部分交易重新定性(选项 A、B);(2)在税收上否定交易方的存在,或者将该交易方与其他交易方视为同一实体(选项 C);(3)对相关所得、扣除、税收优惠、境外税收抵免等重新定性或者在交易各方间重新分配(选项 D);(4)其他合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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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境内居民企业甲在 A 国和 B 国分别设立了一家子公司。居民企业甲为取得境内、境外所得而在境内、境外发生了 1 000 万元的共同支出,在计算 A 国子公司应分摊扣除的共同支出时,可采用的比例有(  )。
  • A.A 国子公司的收入比例
  • B.A 国子公司的资产比例
  • C.居民企业甲的员工工资支出比例
  • D.居民企业甲的收入比例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在计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为取得境内、境外所得而在境内、境外发生的共同支出,与取得境外应税所得有关的、合理的部分,应在境内、境外 [ 分国别(地区)]应税所得之间,按照每一国别(地区)的下列一种比例或几种比例的综合比例,在每一国别(地区)的境外所得中对应调整扣除:①资产比例;②收入比例;③员工工资支出比例;④其他合理比例。选项 A、B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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