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申请人从中国取得的所得为股息时,可直接判定申请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的有(  )。
  • A.缔约对方政府
  • B.缔约对方居民且在缔约对方上市的公司
  • C.缔约对方居民个人
  • D.申请人被缔约对方政府间接持有 100% 股份,且中间层为中国居民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下列申请人从中国取得的所得为股息时,可不根据规定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直接判定申请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1)缔约对方政府(选项 A);(2)缔约对方居民且在缔约对方上市的公司(选项 B);(3)缔约对方居民个人(选项 C);(4)申请人被第(1)~(3)项中的一人或多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100% 股份,且间接持有股份情形下的中间层为中国居民或缔约对方居民(选项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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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十二章 奇兵制胜(章节练习)(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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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境内甲公司在国外有一分支机构,2022 年甲公司境内所得 1 000 万元,国外分支机构当年经营不善亏损1 500万元。则分支机构的亏损额中可以无限期向后结转弥补的是(  )万元。
  • A.0
  • B.500
  • C.1 000
  • D.1 500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如果企业当期境内外所得盈利额与亏损额加总后和为负数,则以境外分支机构的亏损额超过企业盈利额部分的实际亏损额(1 500 - 1 000 = 500 万元),按规定的期限进行亏损弥补,未超过企业盈利额部分的非实际亏损额 1 000 万元可无限期向后结转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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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中国居民企业甲公司,在 A 国投资设立了乙公司。A 国政府与我国签订了税收协定,A 国政府为鼓励境外投资,对乙公司第一个获利年度给予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A 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30%,甲公司当年从乙公司分得的利润为 100 万元。甲公司当年取得境内所得 500 万元,甲公司在中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按照饶让抵免法,则甲公司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

  • A.125
  • B.150
  • C.120
  • D.175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抵免限额=(500 + 100)×25%×100÷(500 + 100)= 25(万元),小于境外饶让抵免税额= 100×30% = 30(万元),可抵免 25 万元;甲公司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00+ 100)×25% - 25 = 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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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与执行经过的阶段包括(  )。
  • A.预备会谈
  • B.分析评估
  • C.正式申请
  • D.实地调查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与执行经过预备会谈、谈签意向、分析评估、正式申请、协商签署和监控执行六个阶段,不包括实地调查,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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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企业与其关联方签署成本分摊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税前扣除(  )。
  • A.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 B.没有遵循成本与收益配比原则
  • C.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
  • D.未按有关规定备案或准备、保存和提供有关成本分摊协议的同期资料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企业与其关联方签署成本分摊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税前扣除:(1)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选项 C);(2)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选项 A);(3)没有遵循成本与收益配比原则(选项 B);(4)未按规定备案或准备、保存和提供有关成本分摊协议的同期资料(选项 D);(5)自签署成本分摊协议之日起经营期限少于 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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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22)甲公司是海外经营海外注册的公司,投资境内全资子公司乙公司,乙公司对丙公司权益性投资金额为 1 000 万元。丙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制造企业。2022 年 2 月发生如下业务:

(1)2 月 1 日,丙公司依据合同支付给甲公司专利费 100 万元,丙公司扣除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后将余额付给甲公司。

(2)2 月 10 日,丙公司进口货物向境外非个体公司支付 100 万运费。

(3)2 月 20 日,丙公司向乙公司支付 195 万元借款利息,借款金额为 3 000 万元,借款利率未超过金融行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丙公司无其他借款。

(4)2 月底,甲公司因经营需要,将乙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境外第三方机构。

(其他相关资料:丙公司未提供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乙公司的实际税负低于丙公司)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应代扣代缴增值税= 100÷(1 + 6%)×6% = 5.66(万元)。

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100÷(1 + 6%)×10% = 9.43(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进口贸易项下境外机构获得的国际运输费用无须进行税务备案,丙公司业务(2)对外支付的款项不需要办理税务备案手续。
[要求3]
答案解析:

关联债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 ÷ 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3 000×12)÷(1 000×12)= 3。

不得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 ×(1 -标准比例 ÷ 关联债资比例)= 195×(1 - 2÷3)= 65(万元)。

注:丙公司为非金融企业,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标准比例为 2:1。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题目没有给出借款起止日期和期限,假设全年借款,没有权益投资的资料,按投资额替代。

[要求4]
答案解析:

需要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理由: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该项所得来源于中国境内,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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