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来源:第十二章 奇兵制胜(章节练习)(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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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国际税收协定管理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受益所有人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受益所有人”是指对所得或所得据以产生的权利或财产具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人,选项 A、B、C 不当选。代理人或指定收款人等不属于“受益所有人”,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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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我国境内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22年度取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 000万元,境外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 100 万元,在境外已缴纳企业所得税 20 万元。2022 年度甲公司汇总纳税时实际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1 000 + 100)×25%×100÷(1 000 + 100)= 25(万元),大于在境外实际缴纳税额 20 万元,需要在我国补缴企业所得税= 25 - 20 = 5(万元),2022 年度甲公司汇总纳税时实际在我国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1 000×25% + 5 = 2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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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预约定价安排一般适用于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送达接收其谈签意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 )年度每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人民币以上的企业。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预约定价安排一般适用于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送达接收其谈签意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 3 个年度每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4 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选项 A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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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申请人从中国取得的所得为股息时,可直接判定申请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的有(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下列申请人从中国取得的所得为股息时,可不根据规定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直接判定申请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1)缔约对方政府(选项 A);(2)缔约对方居民且在缔约对方上市的公司(选项 B);(3)缔约对方居民个人(选项 C);(4)申请人被第(1)~(3)项中的一人或多人直接或间接持有 100% 股份,且间接持有股份情形下的中间层为中国居民或缔约对方居民(选项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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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境内居民企业甲在 A 国和 B 国分别设立了一家子公司。居民企业甲为取得境内、境外所得而在境内、境外发生了 1 000 万元的共同支出,在计算 A 国子公司应分摊扣除的共同支出时,可采用的比例有(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在计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为取得境内、境外所得而在境内、境外发生的共同支出,与取得境外应税所得有关的、合理的部分,应在境内、境外 [ 分国别(地区)]应税所得之间,按照每一国别(地区)的下列一种比例或几种比例的综合比例,在每一国别(地区)的境外所得中对应调整扣除:①资产比例;②收入比例;③员工工资支出比例;④其他合理比例。选项 A、B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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