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 2024 年 3 月从国外进口一批生产设备,成交价格为 370 000 元,设备运抵我国境内起卸前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分别为20 000元、10 000元,进口后发生维修费用 20 000 元、保修费用 10 000 元、境内运输费用 8 000 元,海关于 3 月 19 日填发税款缴款书,该企业于 8 月 10 日才缴清税款,根据《海关法》规定,海关对该企业采取强制措施。
(其他相关资料:该设备进口关税税率为 20%,以上金额均为人民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进口设备的关税完税价格= 370 000 +20 000+ 10 000 +10 000= 410 000(元)。
该生产企业应缴纳的关税= 410 000×20% = 82 000(元)。
注:厂房、机械或者设备等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建设、安装、装配、维修或者技术援助费用,不应计入关税完税价格,但保修费用除外。
海关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填发税款缴款书,该企业关税缴纳期限届满之日为 2024 年 4 月 2 日,企业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才缴清税款,滞纳税款 130 天,滞纳金= 82 000×130×0.5‰= 5 330(元)。
注: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滞纳金自关税缴纳期限届满滞纳之日起,至纳税义务人缴纳关税之日止,按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比例按日征收。
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410 000 + 82 000)×13% = 63 960(元)。
该生产企业应缴纳的进口环节税金= 63 960 + 82 000 = 145 960(元)。
注:本题中,该生产企业进口设备不缴纳消费税,也不涉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某市一家贸易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 年 9 月发生以下业务:
(1)进口一辆乘用车、一辆中轻型商用客车用于公司经营活动,国外买价共计人民币 600 000 元,运抵我国入关地前支付的运费折合人民币 50 000 元、保险费折合人民币 20 000 元;入关后运抵公司所在地支付含税运输费用 9 810 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从国外进口一批高档化妆品,国外买价折合人民币 1 200 000 元,贸易公司支付的购货佣金折合人民币 120 000 元,运抵我国入关地前支付的运费折合人民币 20 000 元、保险费无法确定。该批高档化妆品已报关,取得海关开具的增值税、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其他相关资料: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的关税税率为 20%,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的消费税税率为 5%;高档化妆品的关税税率为 10%、消费税税率为 1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关税完税价格= 600 000 + 50 000 + 20 000 = 670 000(元)。
关税= 670 000×20% = 134 000(元)。
组成计税价格=(670 000 + 134 000)÷(1 - 5%)= 846 315.79(元)。
进口环节增值税= 846 315.79×13% = 110 021.05(元)。
进口环节消费税= 846 315.79×5% = 42 315.79(元)。
关税完税价格=(1 200 000 + 20 000)×(1 + 3‰)= 1 223 660(元)。
应缴纳的关税= 1 223 660×10% = 122 366(元)。
组成计税价格=(1 223 660 + 122 366)÷(1 - 15%)= 1 583 560(元)。
进口环节增值税= 1 583 560×13% = 205 862.8(元)。
进口环节消费税= 1 583 560×15% = 237 53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