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数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依据题干数据,该项业务应缴纳消费税=73.45÷(1+13%)×10%=6.5(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选项A错误】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而非委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比例税率。
依据题干数据,该酒厂4月应纳税额=14 040÷(1+13%)×20%+4 000×0.5=4 484.96(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某电子烟消费税纳税人2023年11月生产持有商标的电子烟产品丙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150万元。已知电子烟在生产(进口)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36%,在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11%,则该企业2023年12月应申报缴纳电子烟消费税为( )万元。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自2022年11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批发电子烟的,按照生产、批发电子烟的销售额计算纳税。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2023年12月应申报缴纳电子烟消费税=150×36%=54(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依据题干数据,该酒厂该业务当月应纳消费税额=60 000×2×20%+2×2 000×0.5=26 00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依据确定的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计算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率)÷(1-进口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税额=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进口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定额税,消费税定额税=海关核定的进口卷烟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依据题干数据,消费税定额税=7×0.6=4.2(万元)
组成计税价格=(370+370×50%+4.2)÷(1-56%)=1 270.91(万元)
应纳税额=1 270.91×56%+4.2=715.91(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