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这里所说“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当月移送1吨自产香水精用于继续生产普通护肤品5吨,由于普通护肤品属于非应税消费品,应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移送继续生产非应收消费品的1吨按照同类价即1 200万元计算消费税。
依据题干数据,甲化妆品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20 000+1 200+1 200)×15%=3 36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
①烟,下设卷烟、雪茄烟、烟丝、电子烟。
②酒,下设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四个子目。
③高档化妆品。
④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⑤鞭炮、烟火。
⑥成品油。
⑦摩托车。
⑧小汽车。
⑨高尔夫球及球具。【选项A】
⑩高档手表。
⑪游艇。
⑫木制一次性筷子。
⑬实木地板。
⑭电池。
⑮涂料。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消费税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销售相关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选项C错误】委托加工白酒的纳税人应为委托方。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所谓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选项A】、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选项C】、储备费、优质费【选项D】、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某电子烟消费税纳税人2023年11月生产持有商标的电子烟产品丙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150万元。已知电子烟在生产(进口)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36%,在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11%,则该企业2023年12月应申报缴纳电子烟消费税为( )万元。
本题考查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自2022年11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批发电子烟的,按照生产、批发电子烟的销售额计算纳税。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2023年12月应申报缴纳电子烟消费税=150×36%=54(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依据确定的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计算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率)÷(1-进口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税额=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进口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定额税,消费税定额税=海关核定的进口卷烟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依据题干数据,消费税定额税=7×0.6=4.2(万元)
组成计税价格=(370+370×50%+4.2)÷(1-56%)=1 270.91(万元)
应纳税额=1 270.91×56%+4.2=715.91(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