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务人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账款 1 500
累计摊销 60
贷:无形资产 300
债权投资——成本 7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0×6%)12
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 468
(2)债权人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无形资产可抵扣增值税= 200×6% = 12(万元)。合同生效日(重组协议签订日),用于抵债的债券投资市价为 800 万元。无形资产初始入账成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合同生效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增值税进项税额= 1 200 - 800 - 12 = 388(万元)。
乙公司 2022 年 9 月 20 日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790
无形资产 38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2
坏账准备 200
投资收益 110
贷:应收账款 1 500
债务人以单项或多项非金融资产清偿债务,或者以包括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在内的多项资产清偿债务的,不需要区分资产处置损益和债务重组损益,也不需要区分不同资产的处置损益,而应将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科目,因此,选项 A、B、C、D 均当选。
乙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账款 120
贷:库存商品 (10×6)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9×13%)11 .7
应收票据 10
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 38 .3
2021 年 6 月 1 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材料,约定 6 个月后甲公司应结清款项 1 500万元(假定无重大融资成分)。甲公司、乙公司对应付款项、应收账款均采用以摊余成本计量。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乙公司计提坏账准备 150 万元。
2022 年 5 月 10 日,甲公司因无法支付货款与乙公司协商进行债务重组,双方商定甲公司将所持有的一项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股权投资用于抵偿债务,并于当日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该交易性金融资产于债务重组日账面价值为 1 200 万元,其中成本为 1 000 万元,公允价值变动为 200 万元,重组当日公允价值为 1 220 万元。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乙公司将取得的该股权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人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账款 1 5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 000
——公允价值变动 200
投资收益 300
(2)债权人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 220
坏账准备 150
投资收益 130
贷:应收账款 1 500
(1)债权人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3 100 + 10)3 110
坏账准备 500
投资收益 (3 800 - 500 - 3 100)200
贷:应收账款 3 800
银行存款 10
(2)债务人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账款 3 8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400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200
贷:投资性房地产 3 800
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