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所得中,应计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有(  )。
  • A.高温补贴
  • B.独生子女补贴
  • C.劳动分红
  • D.先进奖励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工资、薪金所得”,包括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选项 C 当选)、津贴、补贴(选项 A 当选)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1)独生子女补贴(选项 B 不当选);(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外国来华留学生,领取的生活津贴费、奖学金;(5)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选项 D 当选)、考勤奖等各种名目奖金时,也须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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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五章 奇兵制胜(章节练习)(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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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中国公民赵某出版作品集取得稿酬所得 10 000 元,赵某取得的稿酬所得年末应并入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元。
  • A.7 000
  • B.8 000
  • C.5 600
  • D.10 000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赵某取得的稿酬所得年末应并入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10 000×(1 - 20%)×70% = 5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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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  )。
  • A.个体工商户业主
  •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C.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
  • D.个人独资企业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选项 B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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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补贴中,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范围的有(  )。
  • A.独生子女补贴
  • B.外国来华留学生领取的生活津贴
  • C.与工资一起发放的交通补贴
  • D.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根据我国目前个人收入的构成情况,《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包括:独生子女补贴(选项 A);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选项 D);外国来华留学生领取的生活津贴费、奖学金(选项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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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游女士为自由职业者,2022 年 9 月取得如下所得:从境内 A 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 12 000 元,持股满 6 个月;从境内 B 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 9 000 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 4 000 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游女士从境内 A 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1 200 元
  • B.游女士从境内 B 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1 800 元
  • C.游女士取得国债利息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800 元
  • D.游女士取得上述所得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 3 000 元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游女士从境内 A 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12 000×50%×20% = 1 200(元),选项 A 当选。游女士从境内 B 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9 000×20% = 1 800(元),选项 B 当选。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 C 不当选。游女士取得上述所得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 1 200 + 1 800= 3 000(元),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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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纳税人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  )。
  • A.子女教育
  • B.住房贷款利息
  • C.赡养老人
  • D.大病医疗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享受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选项 A、B、C 当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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