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某个人独资企业,2022 年全年销售收入为 900 000 元,销售成本和期间费用合计 650 000 元,其中业务招待费 12 000 元、广告费 14 500 元、业务宣传费 9 800 元、投资者工资 42 000 元,另缴纳增值税以外的各种税费 150 000 元,无其他涉税调整事项。投资者当年无综合所得,假设不存在其他扣除项目。下列说法中,符合相关规定的有(  )。
  • A.准予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4 500 元
  • B.准予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 24 300 元
  • C.该个人独资企业 2022 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 89 500 元
  • D.该个人独资企业 2022 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 149 500 元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1:900 000×5‰= 4 500(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2:12 000×60% = 7 200(元),税前准予扣除 4 500 元,选项 A 当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扣除限额= 900 000×15% = 135 000(元),实际发生额= 14 500 + 9 800 = 24 300(元),税前扣除准予扣除 24 300 元,选项 B 当选;应纳税所得额= 900 000 -(650 000- 12 000)- 4 500 - 150 000 + 42 000 - 60 000 = 89 500(元),选项 C 当选、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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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五章 奇兵制胜(章节练习)(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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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  )。(2015)
  • A.用于家庭的支出
  • B.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
  • C.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 D.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财产转让损失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 A、B、C 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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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某内地个人投资者于 2022 年 6 月通过沪港通投资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 H 股股票,取得股票转让差价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下列有关对该投资者股票投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6 改编)
  • A.股票转让差价所得按照 10% 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 B.股息红利所得由 H 股公司按照 10% 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C.股票转让差价所得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 D.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照 20% 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 A 不当选、选项 C 当选;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 H 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由 H 股公司按照 20% 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选项 B、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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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
  • A.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 B.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 C.企业在业务宣传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
  • D.个人转让自用达 5 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企业在业务宣传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应当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 C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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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游女士为自由职业者,2022 年 9 月取得如下所得:从境内 A 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 12 000 元,持股满 6 个月;从境内 B 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 9 000 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 4 000 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游女士从境内 A 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1 200 元
  • B.游女士从境内 B 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1 800 元
  • C.游女士取得国债利息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800 元
  • D.游女士取得上述所得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 3 000 元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游女士从境内 A 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12 000×50%×20% = 1 200(元),选项 A 当选。游女士从境内 B 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9 000×20% = 1 800(元),选项 B 当选。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 C 不当选。游女士取得上述所得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 1 200 + 1 800= 3 000(元),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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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所得中,应计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有(  )。
  • A.高温补贴
  • B.独生子女补贴
  • C.劳动分红
  • D.先进奖励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工资、薪金所得”,包括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选项 C 当选)、津贴、补贴(选项 A 当选)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1)独生子女补贴(选项 B 不当选);(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助费;(4)外国来华留学生,领取的生活津贴费、奖学金;(5)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选项 D 当选)、考勤奖等各种名目奖金时,也须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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