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纳税人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  )。
  • A.子女教育
  • B.住房贷款利息
  • C.赡养老人
  • D.大病医疗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享受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选项 A、B、C 当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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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五章 奇兵制胜(章节练习)(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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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范围的是(  )。
  • A.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
  • B.个人举办盆景展取得的收入
  • C.个人转让住房取得的所得
  • D.个人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选项 A 不当选;个人举办盆景展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选项 B 不当选;个人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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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中国公民赵某出版作品集取得稿酬所得 10 000 元,赵某取得的稿酬所得年末应并入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元。
  • A.7 000
  • B.8 000
  • C.5 600
  • D.10 000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赵某取得的稿酬所得年末应并入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10 000×(1 - 20%)×70% = 5 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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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张三承包了一家餐厅,餐厅每年支付张三承包收入 30 万元,张三不参与分享餐厅经营成果。李四承包了一家国有招待所,承包合同约定,每月支付李四工资 7 500 元,同时李四每年要上交承包费 90 万元,其余招待所经营成果归李四所有,则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张三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 B.张三取得的所得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 C.李四取得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 D.李四取得的承包经营成果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张三不参与分享餐厅经营成果,其取得的承包收入实质上属于岗位责任工资,所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选项 A 当选、选项 B 不当选;李四参与分享承包企业的经营成果,其从招待所取得的工资、薪金和承包经营成果都属于“经营所得”项目,选项 C 不当选、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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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曲某因病花费医疗费用合计 228 000 元,其中医保报销 120 000 元,其余为医保目录中的个人自费部分。下列说法中符合相关规定的有(  )。
  • A.曲某大病医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抵扣的金额为 80 000 元
  • B.曲某大病医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抵扣的金额为 93 000 元
  • C.曲某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
  • D.曲某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只能由本人扣除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 15 000 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 80 000 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曲某个人负担的部分= 228 000- 120 000 = 108 000(元),其中超过 15 000 元的部分= 108 000 - 15 000 = 93 000(元)。因 93 000 元超过了 80 000 元的上限,曲某大病医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抵扣的金额为80 000 元,选项 A 当选、选项 B 不当选。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选项 C 当选、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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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赵某 2022 年从 A 国取得股息所得(税前)折合人民币 8 000 元,已在 A 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400 元;从 B 国取得翻译所得(税前)折合人民币 60 000 元,无其他综合所得项目,已在 B 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18 000 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 A.对 A 国所得补缴个人所得税 1 200 元
  • B.对 A 国所得不补缴个人所得税
  • C.对 B 国所得补缴个人所得税 5 600 元
  • D.对 B 国所得不补缴个人所得税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来自 A 国所得抵免限额= 8 000×20% = 1 600(元),在 A 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 400 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 1 600 - 400 = 1 200(元),选项 A 当选、选项 B 不当选;来自 B 国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60 000×(1 - 20%)- 60 000 < 0(元),抵免限额为 0,已在 B 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18 000 元,无需补税,超过了抵免限额的部分不允许在应纳税额中抵扣,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的 B 国的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选项 C 不当选、选项 D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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