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来源:第二章 奇兵制胜(章节练习)(2024)
去题库练习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某生产厂家年末清仓,以“买二送一”的方式销售货物。2022 年 12 月销售甲商品 100 台,每台含税售价 13 560 元,同时附赠乙商品 50 件,每件含税售价 1 130 元。甲、乙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该生产厂家此项业务应申报的销项税额为(  )元。
  • A.176 280
  • B.183 625
  • C.156 000
  • D.162 500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以“买二送一”的方式销售货物,所赠送的货物需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此项业务应申报的销项税额=(13 560×100 + 1 130×50)÷(1 + 13%)×13% = 162 500(元)。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单选题]下列各项表述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是(  )。
  • A.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非二手车经销业务),按照简易办法依 3% 征收率减按 2% 征收增值税
  • B.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不得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 C.小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暂免征收增值税
  • D.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售价不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 3% 征收率减按 2% 征收增值税,选项 D 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单选题]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下列货物,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
  • A.
  • B.食品
  • C.化妆品
  • D.劳保专用鞋帽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 D 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中,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有(  )。
  • A.用微生物制成的生物制品
  • B.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 C.自产的自来水
  • D.县级以下小型火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项 D 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组合题]

位于市区的某电子设备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业务是生产电脑并对外销售。

2022 年 9 月和 10 月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9 月份业务:

(1)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 400 万元、税款 52 万元;当月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保税进口料件一批,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为 40%,已向税务机关办理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2)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内销货物,合同规定价税合计金额为 565 万元,本月收回 60% 的货款,其余货款于 10 月 20 日收回。

(3)当月出口电脑的离岸价格为 100 万美元。

10 月份业务:

(1)本月在国内购进各种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共计 40 万元。

(2)内销产品 600 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300 万元;将与内销产品相同规格的自产产品 300 台对外捐赠,货物已移送。

(3)收回 9 月份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内销货物剩余 40% 的货款。

(其他相关资料:假定上述相关票据均在取得的当月申报抵扣;上述货物均适用 13% 的增值税税率;退税率为 10%;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为 1∶6.3)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 100×6.3×40% = 252(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00×6.3 - 252)×(13% - 10%)= 11.34(万元)。

9 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52 - 11.34 = 40.66(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9 月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额=(100×6.3 - 252)×10% = 37.8(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9 月内销销项税额= 565÷(1 + 13%)×13%×60% = 39(万元)。

9 月应纳税额= 39 - 40.66 = -1.66(万元)。

期末留抵税额 1.66 万元<免抵退税额 37.8 万元,按照较小一方 1.66 万元退税,即 9 月份应退税额为 1.66 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37.8 - 1.66 = 36.14(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10 月内销销项税额 = 565÷(1 + 13%)×13%×40% + 300÷600×(600 + 300)×13% = 84.5(万元)。

10月应纳增值税税额= 84.5-40=44.5(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