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改编)上市公司甲公司是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 公司和 ABC 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组在甲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项目合伙人 A 注册会计师的妻子在甲公司担任人事部经理并持有该公司股票期权 1 万股,该期权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可以行权。A 注册会计师的妻子于 2018 年 1 月 2 日行权后立即处置了该股票。
(2)B 注册会计师曾担任甲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于 2017 年 5 月退休,之后未和 ABC 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交往。2018 年 1 月 1 日,B 注册会计师受聘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
(3)XYZ 公司合伙人 C 的丈夫于 2017 年 7 月加入甲公司并担任培训部经理。合伙人 C 没有为甲公司提供任何服务。
(4)甲公司聘请系统实施服务商提供财务系统的优化设计和实施服务,聘请 XYZ 公司负责执行系统用户权限测试。系统实施服务商与 ABC 会计师事务所不属于同一网络。
(5)甲公司内审部计划对新并购的子公司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因缺乏人手,甲公司聘请 XYZ 公司协助执行该项工作,但 XYZ 公司不参与制定内审计划或管理层决策。
(6)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子公司,从事小额贷款业务。2017 年 12 月,乙公司和 ABC 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对外发布行业研究报告,对该行业现状与前景进行分析,并介绍了乙公司的业务。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可能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规定的情况,并简要说明理由。
(1)违反。A 注册会计师的妻子不得以任何形式拥有甲公司的直接经济利益,否则将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2)违反。B 注册会计师在 2017 年已审财务报表发布前就已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因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3)不违反。合伙人 C 不是审计项目组成员,且其丈夫的职位对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编制不能施加重大影响,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4)违反。为甲公司进行财务系统的用户权限测试属于财务系统实施服务 / 且涉及承担管理层职责,将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5)违反。该内部审计服务涉及甲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将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6)违反。属于禁止的商业关系。
(2023)上市公司甲公司是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 公司和 ABC 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组在甲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项目合伙人 A 注册会计师曾担任甲公司 2015 和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2017 年度项目合伙人,2018 和 2019 年度其他关键审计合伙人,之后轮换出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未参与 2020 和 2021 年度甲公司财务报表审计。
(2)B 注册会计师曾担任甲公司 2017 至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未参与甲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其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离职,2022 年 4 月 1 日起担任甲公司首席财务官。甲公司发布已审计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日期为 2022 年 4 月 5 日。
(3)2022 年 9 月,审计项目组就一复杂审计问题咨询了事务所技术部的 C 注册会计师。C 注册会计师的丈夫于 2022 年 10 月加入甲公司担任产品研发部经理,并获得甲公司期权 2 000 股,该期权两年后方可行权。
(4)乙银行是甲公司的重要联营企业。审计项目经理 D 注册会计师从乙银行按该银行正常程序、条款和条件获得住房按揭贷款 300 万元,该贷款对 D 注册会计师重要。
(5)2022 年 9 月,甲公司聘请 XYZ 公司为其提供海外代表处的设立服务,并将 200 万美元转入 XYZ 公司在当地的银行账户,其中 20 万美元为 XYZ 公司的服务费,其余为代表处的流动资金。XYZ 公司为代表处开立银行账户后,将 180 万美元转入代表处账户,并在服务期间代为管理该银行账户。
(6)2022 年 10 月,丙公司被甲公司收购成为其不重要的子公司。XYZ 公司自 2020 年起长期为丙公司提供递延所得税计算服务。丙公司不是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可能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2020)》有关独立性规定的情况(不考虑过渡期安排),并简要说明理由。
(1)违反。A 注册会计师相继担任甲公司项目合伙人和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累计达到三年,担任项目合伙人未达到三年,冷却期应为三年 /2022 年度尚在冷却期内/三年冷却期未结束。
(2)违反。B 注册会计师属于关键审计合伙人,其在 2021 年度已审计财务报表发布前就已担任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特定员工,因自身利益、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3)违反。C 注册会计师是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其丈夫不应以任何形式/通过员工股票期权计划拥有甲公司的直接经济利益,否则将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4)不违反。审计项目组成员按照正常的程序、条款和条件从银行类审计客户或其关联实体取得贷款,不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5)违反。提供的非审计服务包括管理审计客户银行账户,属于承担审计客户的管理层职责,因自身利益、自我评价、密切关系、过度推介对独立性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
(6)不违反。为丙公司计算的递延所得税对甲公司财务报表而言不重要,且提供服务的不是甲公司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降低至可接受水平。
上市公司甲银行是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 公司和 ABC 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团队在甲银行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项目合伙人 A 注册会计师将其股票账户长期借给好友使用。2021 年 7 月,好友通过该股票账户买入甲银行股票 2 000 股,2021 年 9 月卖出,亏损 1 000 元。
(2)审计项目团队成员 B 的父亲曾任甲银行负责信贷的副行长,于 2021 年 5 月退休。B 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加入甲银行审计项目团队。
(3)甲银行计划于 2022 年 5 月处置一组金额重大的不良贷款,聘请 XYZ 公司对该组不良贷款 2021 年年末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参考 XYZ 公司建议的价值区间计提了减值准备并确定了处置底价。
(4)2021 年 6 月,为满足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甲银行聘请 XYZ 公司对信息系统中有关金融资产分类、估值和减值模型的设置提出修改建议并编写系统功能说明书。对信息系统的修改由第三方供应商负责实施。
(5)甲银行和 XYZ 公司的合作协议约定,在甲银行牵头的债务重组项目中,XYZ 公司向甲银行推介潜在重组方,甲银行优先推荐 XYZ 公司为重组项目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6)2021 年 12 月,ABC 会计师事务所按正常的贷款程序、条款和条件从甲银行获得短期贷款 500 万元,用于支付员工年终奖金。该笔贷款对 ABC 会计师事务所不重大。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可能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规定的情况,并简要说明理由。
(1)违反。项目合伙人 A 虽然将股票账户外借,但仍视为项目合伙人 A 持有,审计项目团队成员 A 不得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间接经济利益。否则将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
(2)违反。如果审计项目团队成员 B 父亲 2021 年曾担任审计客户的高级管理人员,因自身利益、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3)违反。ABC 的网络事务所 XYZ 提供的评估服务的结果可能对被审计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因会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4)违反。XYZ 提供该信息技术系统构成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因自我评价产生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5)违反。会计师事务所与审计客户,由于商务关系或共同的经济利益而存在密切的商业关系,因自身利益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严重的不利影响。
(6)不违反。ABC 会计师事务所按正常的贷款程序、条款和条件从甲银行获得短期贷款,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