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改编)上市公司甲公司是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 公司和 ABC 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组在甲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项目合伙人 A 注册会计师的妻子在甲公司担任人事部经理并持有该公司股票期权 1 万股,该期权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可以行权。A 注册会计师的妻子于 2018 年 1 月 2 日行权后立即处置了该股票。
(2)B 注册会计师曾担任甲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于 2017 年 5 月退休,之后未和 ABC 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交往。2018 年 1 月 1 日,B 注册会计师受聘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
(3)XYZ 公司合伙人 C 的丈夫于 2017 年 7 月加入甲公司并担任培训部经理。合伙人 C 没有为甲公司提供任何服务。
(4)甲公司聘请系统实施服务商提供财务系统的优化设计和实施服务,聘请 XYZ 公司负责执行系统用户权限测试。系统实施服务商与 ABC 会计师事务所不属于同一网络。
(5)甲公司内审部计划对新并购的子公司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因缺乏人手,甲公司聘请 XYZ 公司协助执行该项工作,但 XYZ 公司不参与制定内审计划或管理层决策。
(6)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子公司,从事小额贷款业务。2017 年 12 月,乙公司和 ABC 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对外发布行业研究报告,对该行业现状与前景进行分析,并介绍了乙公司的业务。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可能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规定的情况,并简要说明理由。
(1)违反。A 注册会计师的妻子不得以任何形式拥有甲公司的直接经济利益,否则将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2)违反。B 注册会计师在 2017 年已审财务报表发布前就已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因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3)不违反。合伙人 C 不是审计项目组成员,且其丈夫的职位对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编制不能施加重大影响,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4)违反。为甲公司进行财务系统的用户权限测试属于财务系统实施服务 / 且涉及承担管理层职责,将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5)违反。该内部审计服务涉及甲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将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6)违反。属于禁止的商业关系。
(2016)ABC 会计师事务所委派 A 注册会计师担任上市公司甲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ABC 会计师事务所和 XYZ 公司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组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甲公司于 2014 年 8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A 注册会计师自 2010 年度起担任甲公司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
(2)2015 年 10 月,审计项目组就某重大会计问题咨询了事务所技术部的 B 注册会计师,B 注册会计师的妻子于 2015 年 6 月购买了甲公司的股票,于 2015 年 12 月卖出。
(3)审计项目组成员 C 曾任甲公司重要子公司的出纳,2014 年 10 月加入 ABC 会计师事务所,2015 年 9 月加入甲公司审计项目组,参与审计固定资产项目。
(4)A 注册会计师受邀参加了甲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全体参会人员均获得甲公司生产的移动硬盘作为礼品。
(5)甲公司聘请 XYZ 公司担任某合同纠纷的诉讼代理人,诉讼结果将对甲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6)甲公司购买的成本核算软件由 XYZ 公司和一家软件公司共同开发和推广,该软件公司不是 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或其关联实体。
要求: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可能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职业道德和独立性规定的情况,并简要说明理由。
(1)不违反。A 注册会计师在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担任关键审计合伙人的时间没有超过 2 年。
(2)违反。B 注册会计师属于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其妻子在审计期间拥有审计客户的直接经济利益,将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3)不违反。审计项目团队成员 C 在财务报表涵盖期间之前加入事务所,且其在审计项目团队中的工作,不涉及评价其就职于甲公司的子公司时所作的工作,因此,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4)违反。A 注册会计师不得收受甲公司的任何礼品。
(5)违反。为审计客户担任诉讼代理人,且该纠纷所涉金额对被审计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将因自我评价或过度推介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6)违反。ABC 会计师事务所的网络所参与设计的成本核算软件构成甲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因自我评价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