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计算 2020 年年末、2021 年年末甲公司该项债权投资的摊余成本。判断 2021 年年末是否需要确认信用风险损失准备,说明理由。
编制 2022 年 4 月 1 日出售部分债券投资的会计分录;判断是否需要对剩余 20% 的债券投资进行重分类,并说明理由。
甲公司应将该债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初始入账成本= 1 925.66 + 25= 1 950.66(万元)。初始确认债券投资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债权投资——成本 2 000
贷:银行存款 1 950.66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49.34
①该债券为 2020 年 4 月 1 日发行,付息期一年,2020 年 4 月至 2021 年 3 月属于第一付息期,2021 年 4 月至 2022 年 3 月属于第二付息期,因此,2020 年年末摊余成本= 1 950.66+(1 950.66×6.94% - 2 000×6%)×9/12 = 1 962.20(万元);2021 年 3 月 31 日摊余成本= 1 950.66 + 1 950.66×6.94% - 2 000×6% = 1 966.04(万元);2021 年年末摊余成本= 1 966.04 + 1 966.04×6.94%×9/12 - 2 000×6%×9/12 = 1 978.37(万元)。
② 2021 年年末不需要计提损失准备。理由:经甲公司综合分析,自初始确认后该债券的信用风险没有显著增加,预计未来该债券的现金流量与初始确认时预计的现金流量相同,说明企业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相同,不存在差异,不需要计提损失准备。
① 2022 年 3月 31 日摊余成本= 1 966.04 + 1 966.04×6.94% - 2 000×6% = 1 982.48(万元)
处置 80% 部分债券投资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 800
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49.34 - 15.38 - 16.44)×80%]14 .02
贷:债权投资——成本 (2 000×80%)1 600
投资收益 214 .02
②剩余 20% 的债券投资不能进行重分类。
理由:企业改变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应当按照规定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但是甲公司仅是持有债券投资的意图发生改变,不属于业务模式变更,不应当对剩余债券投资进行重分类。





下列各项中,能够作为甲公司套期交易中被套期项目的有( )。
一项或多项选定的合同现金流量可以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选项A);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可以作为被套期项目(选项B);已确认的资产或负债可以作为被套期项目(选项D)。选项A、B、D当选。预期的经营亏损无法作为被套期项目,选项C不当选。

(2019)甲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相关年度发生与金融工具有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8 年 7 月 1 日,甲公司购入了乙公司同日按面值发行的债券 50 万张,面值为 100元,面值总额 5 000 万元,款项已以银行存款支付。根据乙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该债券的年利率为 6%(与实际利率相同),自发行之日起开始计息,债券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于每年 6 月 30 日支付,债券期限为 5 年,本金在债券到期时一次性偿还。甲公司管理乙公司债券的目标是在保证日常流动性需求的同时,维持固定的收益率。2018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所持上述乙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不包括利息)为 5 200 万元。2019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基于流动性需求将所持乙公司债券全部出售,取得价款 5 202 万元。
(2)2019 年 7 月 1 日,甲公司从二级市场购入了丙公司发行的 5 年期可转换债券 10 万张,以银行存款支付价款 1 050 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 15 万元,根据丙公司可转换债券的募集说明书,该可转换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票面年利率为 1.5%,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于可转换债券发行之日起每满 1 年的当日支付,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可于可转换债券发行之日满3 年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按照 20 元 / 股的转股价格将持有的可转换债券转换为丙公司的普通股。2019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所持上述丙公司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 090 万元。
(3)2019 年 9 月 1 日,甲公司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按面值发行优先股 1 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 000 万元后的发行收入净额已存入银行。根据甲公司发行优先股的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为 5%;甲公司在有可分配利润的情况下,可以向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在派发约定的优先股当期股息前,甲公司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股利,除非股息支付日前 12 个月发生甲公司向普通股股东支付股利等强制付息事件,甲公司有权取消支付优先股当期股息,且不构成违约,优先股股息不累积。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甲公司有权按照优先股票面金额加上当期已决议支付但尚未支付的优先股股息之和赎回并注销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不设置投资者回售条款,也不设置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条款。甲公司清算时,优先股股东的清偿顺序劣后于普通债务的债权人,但在普通股股东之前,甲公司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能够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
本题不考虑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1)甲公司所持乙公司债券应予确认的金融资产类别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理由:由于甲公司管理乙公司债券的目标是在保证日常流动性需求的同时,维持固定的收益率,该种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业务模式;所持乙公司债券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018 年 7 月 1 日:
借:其他债权投资——成本 5 000
贷:银行存款 5 00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借:应收利息 (5 000×6%×6/12)150
贷:投资收益 150
借: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00
贷:其他综合收益 200
【提示】根据题干,该债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允价值 5 200 万元是不考虑应收利息时的公允价值,故公允价值变动额为 200(5 200 - 5 000)万元;若该公允价值是考虑了应收利息时的公允价值,则公允价值变动额为 50(5 200 - 5 150)万元。
2019 年 1 月 1 日:
借:银行存款 5 202
投资收益 148
贷:其他债权投资——成本 5 000
——公允价值变动 200
应收利息 150
借:其他综合收益 200
贷:投资收益 200
甲公司所持丙公司可转换债券应予确认的金融资产类别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理由:由于嵌入了一项转股权,甲公司所持丙公司可转换债券在基本借贷安排的基础上,会产生基于其他因素变动的不确定性(若转股则不满足基本借贷安排),不符合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支付额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应当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9 年 7 月 1 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 050
投资收益 15
贷:银行存款 1 065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借:应收利息 (10×100×1.5%×6/12)7 .5
贷:投资收益 7 .5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0
甲公司发行的优先股是权益工具。
理由:①由于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不设置投资者回售条款,甲公司能够无条件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赎回优先股的合同义务;②由于甲公司有权取消支付优先股当期股息,甲公司能够无条件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支付股息的合同义务;③在发生强制付息事件的情况下,甲公司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能够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因此也就能够无条件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支付股息的合同义务,应将该优先股划分为权益工具。
借:银行存款 (1 000×100 - 3 000)97 000
贷:其他权益工具 97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