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债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1 010 + 26.3 = 1 036.3(万元),选项 A 当选;2022 年12 月 31 日应确认投资收益= 1 036.3×4% = 41.45(万元),选项 B 当选;2022 年 12 月31 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前账面余额= 1 036.3×(1 + 4%)- 1 000×5% = 1 027.75(万元),因公允价值变动而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借方的金额= 1 027.75 - 1 000 = 27.75(万元),因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而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贷方的金额为 15 万元,因此,2022 年 12 月 31日其他综合收益借方金额为 12.75(27.75 - 15)万元,选项 C 当选;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 1 000 万元计量,选项 D 当选。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2022 年 1 月 1 日购入债券:
借:其他债权投资——成本 1 000
——利息调整 36 .3
贷:银行存款 1 036 .3
2022 年 12 月 31 日计提利息:
借:应收利息 50
贷:投资收益 41 .45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调整 8 .55
收到利息:
借:银行存款 50
贷:应收利息 50
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借: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7 .75
贷: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7 .75
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借:信用减值损失 15
贷:其他综合收益——信用减值准备 15
(2019)甲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相关年度发生与金融工具有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18 年 7 月 1 日,甲公司购入了乙公司同日按面值发行的债券 50 万张,面值为 100元,面值总额 5 000 万元,款项已以银行存款支付。根据乙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该债券的年利率为 6%(与实际利率相同),自发行之日起开始计息,债券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于每年 6 月 30 日支付,债券期限为 5 年,本金在债券到期时一次性偿还。甲公司管理乙公司债券的目标是在保证日常流动性需求的同时,维持固定的收益率。2018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所持上述乙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不包括利息)为 5 200 万元。2019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基于流动性需求将所持乙公司债券全部出售,取得价款 5 202 万元。
(2)2019 年 7 月 1 日,甲公司从二级市场购入了丙公司发行的 5 年期可转换债券 10 万张,以银行存款支付价款 1 050 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 15 万元,根据丙公司可转换债券的募集说明书,该可转换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票面年利率为 1.5%,利息每年支付一次,于可转换债券发行之日起每满 1 年的当日支付,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可于可转换债券发行之日满3 年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按照 20 元 / 股的转股价格将持有的可转换债券转换为丙公司的普通股。2019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所持上述丙公司可转换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 090 万元。
(3)2019 年 9 月 1 日,甲公司向特定的合格投资者按面值发行优先股 1 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 000 万元后的发行收入净额已存入银行。根据甲公司发行优先股的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为 5%;甲公司在有可分配利润的情况下,可以向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在派发约定的优先股当期股息前,甲公司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股利,除非股息支付日前 12 个月发生甲公司向普通股股东支付股利等强制付息事件,甲公司有权取消支付优先股当期股息,且不构成违约,优先股股息不累积。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甲公司有权按照优先股票面金额加上当期已决议支付但尚未支付的优先股股息之和赎回并注销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不设置投资者回售条款,也不设置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条款。甲公司清算时,优先股股东的清偿顺序劣后于普通债务的债权人,但在普通股股东之前,甲公司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能够自主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
本题不考虑相关税费及其他因素。
(1)甲公司所持乙公司债券应予确认的金融资产类别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理由:由于甲公司管理乙公司债券的目标是在保证日常流动性需求的同时,维持固定的收益率,该种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业务模式;所持乙公司债券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018 年 7 月 1 日:
借:其他债权投资——成本 5 000
贷:银行存款 5 00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借:应收利息 (5 000×6%×6/12)150
贷:投资收益 150
借: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00
贷:其他综合收益 200
【提示】根据题干,该债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允价值 5 200 万元是不考虑应收利息时的公允价值,故公允价值变动额为 200(5 200 - 5 000)万元;若该公允价值是考虑了应收利息时的公允价值,则公允价值变动额为 50(5 200 - 5 150)万元。
2019 年 1 月 1 日:
借:银行存款 5 202
投资收益 148
贷:其他债权投资——成本 5 000
——公允价值变动 200
应收利息 150
借:其他综合收益 200
贷:投资收益 200
甲公司所持丙公司可转换债券应予确认的金融资产类别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理由:由于嵌入了一项转股权,甲公司所持丙公司可转换债券在基本借贷安排的基础上,会产生基于其他因素变动的不确定性(若转股则不满足基本借贷安排),不符合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支付额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应当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9 年 7 月 1 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 050
投资收益 15
贷:银行存款 1 065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借:应收利息 (10×100×1.5%×6/12)7 .5
贷:投资收益 7 .5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0
甲公司发行的优先股是权益工具。
理由:①由于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不设置投资者回售条款,甲公司能够无条件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赎回优先股的合同义务;②由于甲公司有权取消支付优先股当期股息,甲公司能够无条件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支付股息的合同义务;③在发生强制付息事件的情况下,甲公司根据相应的议事机制能够决定普通股股利的支付,因此也就能够无条件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支付股息的合同义务,应将该优先股划分为权益工具。
借:银行存款 (1 000×100 - 3 000)97 000
贷:其他权益工具 97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