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代位权与债权人撤销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 A.两者均要求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并到期
  • B.两者的诉讼当事人相同,债权人为原告、债务人为被告
  • C.债权人代位权与债权人撤销权诉讼,均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D.两者均属于合同的保全制度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债权人撤销权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可以到期,也可以不到期,选项A 当选;债权人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是原告、相对人是被告、债务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债权人为原告,债务人和债务人的相对人为共同被告,选项B 当选;代位权诉讼由被告(相对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撤销权诉讼由债务人或者相对人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选项C 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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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四章 奇兵制胜章节练习(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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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原则上有效,除非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情形的是(  )。
  • A.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
  • B.出借人事先知道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
  • C.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
  • D.企业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他人牟利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原则上有效,除非存在如下情形之一:(1)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选项A 不当选;(2)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选项D 不当选;(3)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4)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选项B 不当选;(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6)违背公序良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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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 B.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 C.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 D.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选项B 不当选;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选项C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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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存在特定情形,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下列选项中,属于该特定情形的有(  )。
  • A.债权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 B.债权人出国旅游
  • C.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 D.债权人下落不明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选项C 当选;(2)债权人下落不明,选项D 当选;(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选项A 当选;(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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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机床一台,价格为300 万元。同时,丙公司向乙公司出具一份内容为“丙公司愿为甲公司应付乙公司300 万元机床货款承担保证责任”的保函,并加盖了该公司公章。之后,由于市场变化,甲公司、乙公司双方协商同意将机床价格变更为350 万元,但未通知丙公司。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机床后,甲公司无力按期支付货款,乙公司遂要求丙公司代为清偿。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2)
  • A.丙公司出具保函是其单方行为,因此保证不成立
  • B.丙公司应在300 万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C.在乙公司未就甲公司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之前,丙公司有权拒绝乙公司代为清偿的要求
  • D.丙公司应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适用6 个月的短期诉讼时效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选项A 不当选;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选项B 当选;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所以本题中丙公司承担一般保证,有先诉抗辩权,选项C 当选;保证期间与保证的诉讼时效含义不同,选项D 将两者混为一谈,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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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2018)2016 年6 月6 日,甲与乙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乙出租自有房屋一套并代收租金,委托期间为2016 年6 月6 日至2018 年7 月31 日。2016 年7 月4 日,甲向乙出具了授权委托书,载明乙有权代理甲处理房屋出租及租金收取事宜,代理权期间为2016 年7 月4 日至2018 年7 月31 日。

2016 年8 月1 日,乙以甲的名义与丙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2016 年8 月1 日至2018 年7 月31 日,租金每月2 万元。2017 年8 月,该房屋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丙请求甲维修,甲以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由其承担维修义务为由拒绝。丙自行维修,花费2 000 元。

2018 年2 月,甲欲出售该房屋,遂通知丙解除租赁合同,丙以甲无权任意解除合同为由拒绝。2018 年3 月6 日,甲在未告知丙的情况下,与丁签订买卖合同,以800 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售与丁。为支付房款,2018 年3 月11 日,丁与戊、庚签订借款合同,分别向戊、庚借款500 万元和300 万元,借款期限均为3 个月。同时,丁还分别与戊、庚约定以房屋作为借款抵押。次日,丁向甲支付了房款。2018 年3 月20 日,甲和丁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随后,丁为戊、庚先后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

2018 年4 月2 日,丁以其为房屋所有权人为由,要求丙搬离,丙拒绝,并以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

因丁无力偿还戊、庚的借款,2018 年7 月12 日,戊、庚主张实现抵押权。房屋拍卖所得价款为720 万元,戊、庚均要求就拍卖所得价款全额实现自己的债权。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①甲与乙的委托合同于2016 年6 月6 日生效。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委托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并生效。

②乙于2016 年7 月4 日取得代理权。根据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授权行为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自授权人(甲)完成授权意思表示时成立并生效。

[要求2]
答案解析:卫生间管道严重漏水的维修费用2 000 元应当由出租人甲承担。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要求3]
答案解析:甲无权解除与丙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本题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是书面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间是2016 年8 月1 日至2018 年7 月31 日,该约定有效,丙并不存在违约行为,所以甲无权主张在租赁期届满前任意解除租赁合同。
[要求4]
答案解析:丁无权要求丙撤离。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本题中,在租赁期内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归丁所有),甲、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在丁、丙之间继续有效,故丁无权要求丙撤离。
[要求5]
答案解析:丙无权主张甲与丁的买卖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本题中,丙可以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但无权主张甲与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要求6]
答案解析:戊和庚应按照抵押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以实现各自的抵押权。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对于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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