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料(1)和(2),计算甲公司2022年5月31日停工改造前生产设备Q的账面价值,并编制与生产设备Q技术改造相关的会计分录。
厂房分摊的减值金额750[(10 000-7 500)×30%]万元>厂房最多可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300(3 000-2 700)万元,因此,厂房应计提的减值准备为300万元。生产设备Q分摊的减值金额1 000[(10 000-7 500)×40%]万元=生产设备Q最多可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1 000(4 000-3 000)万元,因此,生产设备Q应计提的减值准备为1 000万元。
生产设备P分摊减值后的账面价值=2 000-(10 000-7 500)×20%=2 000-500=1 500(万元);
专利技术分摊减值后的账面价值=1 000-(10 000-7 500)×10%=1 000-250=750(万元)。
厂房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450(750-300)万元在生产设备P和专利技术之间进行二次分摊:
生产设备P应计提的减值准备=500+450×1 500÷(1 500+750)=800(万元);
专利技术应计提的减值准备=250+450×750÷(1 500+750)=400(万元)。
计提减值后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厂房=3 000-300=2 700(万元);
生产设备P=2 000-800=1 200(万元);
生产设备Q=4 000-1 000=3 000(万元);
专利技术=1 000-400=600(万元)。
生产设备Q的账面价值=3 000-3 000÷4÷12×5=2 687.5(万元)。
开始技术改造,转入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2 687.5
累计折旧(1 000+3 000÷4÷12×5)1 312.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 000
贷:固定资产5 000
发生改造支出:
借:在建工程510
贷:银行存款510
报废旧部件:
借:营业外支出300
贷:在建工程300
完工结转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2 897.5
贷:在建工程2 897.5
第一步,将总部资产的账面价值分配至各资产组:
总部资产应分配给A资产组的账面价值=800×1 280÷(1 280+640+1 280)=320(万元);
总部资产应分配给B资产组的账面价值=800×640÷(1 280+640+1 280)=160(万元);
总部资产应分配给C资产组的账面价值=800×1 280÷(1 280+640+1 280)=320(万元)。
分配后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
A资产组的账面价值=1 280+320=1 600(万元);
B资产组的账面价值=640+160=800(万元);
C资产组的账面价值=1 280+320=1 600(万元)。
第二步,分别对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
A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1 60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1 680万元,没有发生减值;
B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80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640万元,发生减值160(800-640)万元;
C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1 60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1 520万元,发生减值80(1 600-1 520)万元。
第三步,将各资产组的减值损失在总部资产和各资产组之间分配:
B资产组减值损失应分配给总部资产的金额=160×160÷800=32(万元),应分配给B资产组本身的金额=160×640÷800=128(万元);
C资产组减值损失应分配给总部资产的金额=80×320÷1 600=16(万元),应分配给C资产组本身的金额=80×1 280÷1 600=64(万元)。
综上所述,A资产组没有发生减值,应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为0;B资产组应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为128万元;C资产组应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为64万元;总部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为48(32+16)万元。